上编 思念比远方更远 高速的联想(第2/3页)

我骑过五年单车,也驾过四年汽车,却从未驾过电单车,但劳伦斯驰骤生风的豪情,我可以仿佛想象。电单车的骁腾剽悍,远在单车之上,而冲风抢路身随车转的那种投入感,更远胜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舵手。电影《逍遥游》(Easy Rider)里,三骑士在美国西南部的沙漠里直线疾驰的那一景,在摇滚乐亢奋的节奏下,是现代电影的高潮之一。我想,在潜意识里,现代少年是把桀骜难驯的电单车当马骑的:现代骑士仍然是戴盔着靴,而两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却富于浪漫的夸张,只有马达的厉啸逆人神经而过,比不上古典的马嘶。现代车辆的引擎,用马力来标示电力,依稀有怀古之风。准此,则敞篷车可以比拟远古的战车,而四门的“轿车”(sedan)更是复古了。六十年代的中期,福特车厂驱出的“野马”(Mustang)号拟跑车,颈长尾短,剽悍异常,一时纵横于超级公路,逼得克莱斯勒车厂只好放出一群修矫灵猛的“战马”(Charger)来竞逐。

我学开车,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当时我从皮奥里亚(Peoria)去艾奥瓦访叶珊与黄用,一路上,火车误点,灰狗的长途车转车费时,这才省悟,要过州历郡亲身去纵览惠特曼和桑德堡诗中体魄雄伟的美国,手里必须有一个方向盘。父亲在台湾闻言大惊,一封航空信从松山飞来,力阻我学驾车。但无穷无尽更无红灯的高速公路在敻阔自由的原野上张臂迎我,我的逻辑是:与其把生命交托给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里。学了七小时后,考到了驾驶执照。发那张硬卡给我的美国警察说:“公路是你的了,别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盘,转动时世界便绕着你转动,静止时,公路便平直如一条分发线。前面的风景为你剖开,后面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镜中缩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时速上了七十英里,反光镜中分巷的白虚线便疾射而去如空战时机枪连闪的子弹,万水千山,记忆里,漫漫的长途远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镜收了进去,再也不放出来了。“欢迎进入内布拉斯加”“欢迎来加利福尼亚”“欢迎来内华达”,闯州穿郡,记不清越过多少条边界,多少道税关。高速令人兴奋,因为那纯是一个动的世界,挡风玻璃是一望无餍的窗子,光景不息,视域无限,油门大开时,直线的超级大道变成一条巨长的拉链,拉开前面的远景蜃楼摩天绝壁拔地倏忽都削面而逝成为车尾的背景被拉链又拉拢。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尽为你回头,千顷平畴旋成车轮滚滚的辐辏。春去秋来,多变的气象在挡风窗上展示着神的容颜:风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里的飞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虫尸,扑面踹来大卡车轮隙踢起的卵石,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的大玻璃共同承受。

从海岸到海岸,从极东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里浴着的长堤,不断的是我的轮印横贯新大陆。坦荡荡四巷并驱的大道自天边伸来又没向天边,美利坚,卷不尽展不绝一幅横轴的山水只为方向盘后面的远眺之目而舒放。现代的徐霞客坐游异域的烟景,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马蹄嘚嘚风帆飘飘,是八汽缸引擎轻快的低吟。

二十轮轰轰地翻滚,体格修长而魁梧的铝壳大卡车,身长数倍于一辆小轿车,超它时全身的神经紧缩如猛收一张网,胃部隐隐地痉挛,两车并驰,就像在狭长的悬崖上和一匹犀牛赛跑,真是疯狂。一时小车惊窜于左,重吨的货柜车奔腾而咆哮于右,右耳太浅,怎盛得下那样一旋涡的骚音?一九六五年初,一个苦寒凛冽的早晨,灰白迷蒙的天色像一块毛玻璃,道奇小车载我自芝加哥出发,碾着满地的残雪碎冰,一日七百英里的长征,要赶回葛底斯堡去。出城的州际公路上,遇上了重载的大货车队,首尾相衔,长可半英里,像一道绝壁蔽天水声震耳的大峡谷,不由分说,将我夹在缝里,挟持而去。就这样一直对峙到印第安纳州境,车行渐稀,才放我出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