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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偷偷处理被伊丽莎白弄死的年轻女尸,就成为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两个男人最重要的工作了。虽说是发生在身份高贵的人居住的深宫内苑的秘事,但若是被人见到尸体,也会引出耸人听闻的飞语流言。而人们的嘴是挡不住的。其实他们俩处理得很干净,一晃十年过去了,这种惊天动地的行径一点儿也没传到城外去。

此后,伊丽莎白凡是泡过血浴之后,马上就能感觉皮肤变得滋润了,但是只要过了一星期,她又觉得自己皮肤变得松弛起来,皱纹变深了,色泽灰暗了。这种心情又开始折磨着她。一想到过上三四个月不沾血,皮肤就将老化得无法挽回,她就急得发疯。

必须泡血浴!必须让皮肤沾上血!必须喝血!一旦开始这么想,脑子里这种强迫感就完全主宰了她,心里急得像有一只手在揪着。简直无法忍耐,眼巴巴地盼着伺候自己的女仆再出些小差错。

有时候她也会故意让女仆出差错,她先吩咐女仆做一件事,再歇斯底里地用连珠炮似的声音催促她们,让女仆们手足无措,等真的弄坏了什么贵重物品时,伊丽莎白表面上暴跳如雷,心中却美滋滋的,然后就命令托尔科把人拖进地下室里去。

在采集鲜血时,她必定要把被害人全身脱光后吊在天花板上。这么做有几个意义。首先,外界传说她有性虐待的癖好,我想这种姿态的女性也许确实可以让她感觉兴奋。其次,还有其他现实上的理由:

第一,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会浪费不少宝贵的鲜血,因为穿着衣服的话布料会吸掉一些血,减少可采集到的血量。

第二,伊丽莎白与生俱来的灵感使她觉得,最能给自己的肌肤带来最佳效果的是年轻处女的鲜血。以往的经验告诉她,让这样的年轻少女裸露全身,她们紧实的肌肤和年轻人特有的匀称与魅力,更能诱发起自己内心的杀意。不知道为什么,她根本不想看到男人的裸体。

我无意继续详细描述伊丽莎白那些变态行为的细节。当她第一次用鲜血洗浴后,肌肤的美容效果可以保持一两个月,但是,她年过四十、接近五十以后,用鲜血进行美容的效果保持的时间就越来越短了,甚至渐渐赶不上老化的速度。因此她越来越急迫地想得到处女的鲜血。只要她的眼角皱纹增加了,就想杀个女仆,发现嘴唇上的皱纹拉长了,她也要杀个女仆。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不但每次都不得不充当伊丽莎白凶残杀人的帮凶,还要负责处理尸体。伊丽莎白不知道,其实处理尸体才是最繁重的工作。一开始,他们只是偷偷把尸体运出城外,埋在近郊的森林里。但后来尸体埋得多了,运送的距离就渐渐远了。他们又担心万一被城外的居民发现,因此不得不把尸体埋在城内的后花园里。

每到深更半夜,就能见到装载着棺木的黑色马车出城,这个流言已经在村子里四处传开了。大家传说,车夫驾车驶进森林深处后,就见到有人举着火把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然而,把尸体埋在城内的后花园里,又得担心从城外进来当差的女仆们的眼光。为了掩饰那些被无辜杀死后又被榨干鲜血的女仆们的去向,伊丽莎白对她们的同伴放风说,她们自己不习惯待在城里,早就让她们回家了。但她们没有回到父母身边的传闻没多久就能传开。而且,深夜把尸体埋在后花园,第二天一早阳光下新翻过的泥土痕迹谁都看得见。不仅是女仆,城内的人也瞒不过去了。

因此,他们不得不放弃在城内的花园掩埋尸体的打算。除了把地下室的一个房间辟为停尸间之外,别无他法。他们把一具具尸体码放整齐,堆得高高的。就这样,赛伊特城的地下室成为常年尸臭弥漫、令人毛骨悚然的恶魔的道场。除了少数人能被允许到城里干活外,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