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影幢幢(第3/5页)

万斯的严肃,显然已经震撼了马克汉的心,他焦躁地移动了一下身子,顺手整理起面前的文件来。

沉默片刻之后马克汉说道:“你的意思我完全能够了解。但是,我仍然没有发现,你的观点对这起案件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我们认同格林豪宅存在着不健康因素,因此,住在里面的人也是不健康的。但是这也许是因为你对环境过于敏感而已。就你的观点而言,这起案件就好像是西班牙波吉亚家族的淫乱案一样;或者法国宾薇拉女侯爵毒杀父亲与兄弟,以及古罗马皇帝提必略相继被害的义子德鲁苏斯和独子贾曼尼克斯一样。我承认,虽然这些密谋杀人案与格林豪宅有着相似的背景;但是,美国的周末经常发生这种案件,强盗和歹徒们用的方法与两位格林小姐被枪杀的方法很相似。”

万斯望着马克汉诚恳地说道:“你这是在逃避事实,对于案件中许多离奇、怪异的疑点:朱丽亚死亡瞬间所表现出来的恐惧和惊讶;不合逻辑的开枪时间;两个房间的灯在睡觉的时候都还亮着;还有艾达对那只伸向她的黑手的描述,以及暴徒并没有留下任何强行进入的迹象。”

这时,希兹若有所思地问道:“还有留在雪地上的那些鞋印又应该如何解释呢?”

“对,应该如何解释这个疑点呢?”万斯面对着希兹,“鞋印与那些事实一样让人无法理解。在案件发生的前后,一定有人在屋里逗留了至少半个小时;而且,我认为绝对有人知道,罪犯是如何溜进格林豪宅的。”

希兹警官又开始发表言论了:“其实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格林豪宅有四个佣人,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们早就已经摸清整座豪宅的路线了。”

万斯看着他面带讽色地笑了笑,说道:“共犯们在指定的时间打开前门,但是,并没有告诉闯入者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而且没有让他对房间的位置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结果他刚刚进入格林豪宅就迷路了,不知道餐厅应该怎么走,于是他只能到处游荡,结果摸着黑,不小心进入了卧室,慌乱中向两名无辜的女士了开枪;然后摸索着找到了家具后面的电灯开关,就在史普特离他只有几步之遥的时候,他不带半儿点声响地、轻易地找到楼梯,向前门奔去。希兹警官,照这样看来,这个小偷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还有,那个内奸更让人揣摩不透,任何解释都无法奏效。”接着,他对马克汉说道:“只有了解了格林豪宅的不安定因素,才能得到枪击事件的真正原因。”

“万斯,我们已经对这个情况作过了解了。”马克汉耐心地对他的方案作出回答。“是的,格林豪宅的确有很多不符合常理的事情,但是,不符合常理不一定就代表着要发生凶杀案。那些敌对的人经常会因为某些场合相遇,从而产生更深的仇恨;但是,仇恨不一定就意味着要谋杀,而且这种仇恨并不能成为犯罪证据。”

“是的,也许不能。但是,如果仇恨与其他利益冲突,或者类似的东西,例如:情感和阴谋加在一起的话,就绝对有可能发生各种罪行。并且,格林豪宅的这起案件,的确还存在着很多稀奇古怪的细节需要我们处理。”

“哈哈!现在你所说的终于对案件有实质性的帮助了。那么,需要调查的细节究竟在哪里呢?”

万斯若有所思地点燃一支香烟,坐在了桌子的边缘。

“我觉得,我们应该首先调查契斯特·格林为什么会来拜托你帮助他?难道是因为他丢失了枪?我怀疑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那么,为什么手枪会失踪?是被人偷了?还是契斯特自己藏起来了?只要和那把丢失了的枪有任何关联的事情,我都觉得很怪异。难道希蓓拉所说的是真的吗?上星期她还看见过这把枪?那么,当我们追查这把左轮手枪的时候,一定会发现更多的情报。契斯特为什么能够清楚地听到第一声枪响?而住在艾达隔壁的雷克斯却没有听见第二声枪响?还有,两声枪响的时间间隔太久了,这也让人很难解释。另外,那个精通多国语言的男仆史普特,为什么刚好会在案发时候阅读马提雅尔的诗作呢?马提雅尔的作品从任何一个角度分析都是很难弄懂的,听到枪声响起,他就立刻赶到了现场,并且在途中没有遇见任何人,或者听见任何声响。那么,虔诚、万能的主在处置巴比伦之子的时候,其中又蕴涵着何种重大意义呢?也许她的脑子里的确有些模糊的宗教意识,但是,不一定就真的是模糊的。那么,格林豪宅的德国女厨师,那个有着沧桑经历的女人,她看起来虽然有些迟钝,但是她并不是真正的佣人阶级。然而,她依旧十二年来如一日地,为格林家族服务着。让我们来回想一下她是如何进入格林家族的,老图亚斯是她丈夫的好朋友,老图亚斯曾经吩咐过,如果她愿意,就可以一直留在格林豪宅里当厨师。马克汉,还记得雷克斯吗?他的额头有点突出、不停地摆动着他的身体,而且还会间歇性地发作旧疾。当我们询问他的时候,他突然非常激动,这其中又有什么端倪?就他的言行举止而言,不像一个无辜的盗窃案目击者。另外,又是谁打开了电灯?为什么会在作案的时候开灯呢?而且,更可疑的是两个房间的灯都被打开了!凶手之所以要杀死朱丽亚,是因为她房里的灯在案发之前就已经打开了,她看见了凶手的样子,知道了他的意图,所以凶手才要杀她灭口。然而,艾达房间里面的灯,却是在开枪之后打开的,这些匪夷所思的细节刚好清晰地说明了:凶手并不是一个狂暴、不可理喻的人。还有,史普特在午夜时分打电话给冯布朗时,他为什么会不在家?而竟然恰到时间地赶到了案发现场?难道真的是巧合吗?……对了,警官:确定那一组鞋印是医生一个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