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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只好去调查其他每个有那么半点可能的人。当然,我们毫无进展,因为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前进,于是那案子就给归到‘开放档案’中,意思是我们知道它永远不会结案,意思也就是它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已经结了,因为不会有人吃饱饭没事干还去管它。”

我站起来,走到房间的另一头。我说:“不过我们知道是他干的。这都快把我们逼疯了。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杀人不偿命吗?比大家想的要多多了。而这个洛德,我们知道他就是凶手,可是我们动不了他。他就叫这名字,雅各布·洛德。

“案子归入所谓的开放档案以后,我跟我的伙伴还是放不下,每天总要提上一回。后来我们跑去找这个洛德,问他有没有测过谎,你知道这种测验吧?”

“嗯,电视看过。”

“用测谎器。我们对他非常坦白,告诉他他可以拒绝接受测验,也告诉他测验结果不能列为不利于他的证据——的确是不行。我不晓得这种规定合不合理,不过法律是这么说的,我们也没办法。

“他同意接受测验。别问我为什么,也许他是怕拒绝的话太可疑;虽然他应该晓得我们他妈的本来就认定是他杀了她,不管测不测验,他都脱不了嫌疑。也可能他是真的以为他可以胜过机器。反正他做了测验,我们找来最好的测谎员帮忙,测验结果跟我们想的完全一样。”

“他有罪?”

“毫无疑问,他铁定有罪,可是我们又能怎么样?我告诉他机器说他说谎。‘呃,那些机器偶尔总会犯几个错啊,’他说,‘因为这回它就出了错。’然后他就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他知道我不相信,也知道我他妈的拿他没办法。”

“老天。”

我走过去,再度坐在她旁边。我啜了些酒,眼睛阖上一会儿,回忆起那狗杂种的眼神。

“你们怎么做?”

“我跟我伙伴讨论半天,我的伙伴想把他推到河里。”

“你是说杀了他?”

“杀了他,用水泥封起来,然后丢到哈得孙河。”

“你一辈子做不出这种事来。”

“不知道。当初我是有可能附议。你知道,是他干的,他杀了那女孩,他迟早再干一票的几率实在很大。呸,妈的,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啦。知道是他干的,知道他知道我们知道是他干的,然后还要把这个混账放回家——好像只有把他扔进河里才能消我这口气,要不是想到了更好的办法,我搞不好真会动手做了他。”

“想到什么?”

“我有这么个朋友在毒品侦缉组。我告诉他我需要海洛因,要很多,我也告诉他以后全都会拿回来。然后有一天下午洛德和他太太都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溜进去栽他的赃。我把毒品塞到毛巾架里头,放进他的马桶浮球里,我把那鬼玩意藏进每一个我能想到的明显的可藏匿的地方。

“然后我就去找我毒品组的朋友,告诉他我知道他上哪儿可以来个他妈的大丰收。他一切照手续来,拿到搜索令什么的,洛德那时候人在州北的丹尼莫拉城,啥都不知道。”我忍不住要笑。“审判后等裁决时,我到牢里看他。他唯一的辩解是说他根本不知道海洛因怎么会跑到他家,不用说,陪审团没有被这句话搞得整晚睡不着。我去看他,我说:‘你知道,洛德,可惜你没法去测个谎,搞不好还真能说服人家你不知道毒品的来路。’他只有光着眼看着我,因为他知道他是给谁害的,这回可是换了他拿我们没辄。”

“老天。”

“结果是二十比十判他私藏毒品。服刑大概三年的时候,他跟别的囚犯因为一些小事打架,给一刀捅死了。”

“老天。”

“问题是,你开始会想,到底你有多大权利可以那样子扭转局面。我们有权利陷害他吗?我无法想象让他逍遥法外,总得想个法子定他的罪吧?要是办不到的话,我们有权利把他扔到河里吗?这个问题我更没法答了,我想了很久。对与错之间总该有条界线,可是实在很难知道该画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