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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地方。”我说。

“快要有点样子了。我想在墙上挂些画,有些家具以后也得换新,不过我现在住得还算喜欢。”

“你在这儿多久了?”

“十月搬过来的。我本来住上城,实在很讨厌每天搭出租车上下班。”

“你结过婚吗,特里纳?”

“结了三年,将近。我已经离婚四年了。”

“跟前夫还见面吗?”

“我连他住哪一州都不知道。我想他应该是在东岸,不过我不确定。干吗问?”

“只是随便问问。你没小孩?”

“没有,他不想要。后来处不下去了,我很庆幸没生。你呢?”

“两个男孩。”

“一定很不好带。”

“不知道。有时候吧,我想。”

“马修?要是刚才真是抢劫的话,你会怎么做?”

我想了一下:“什么也不做,或许。的确是没有什么我能做的。怎么了?”

“你没看到你自己的表情,好像随时准备扑过去的野猫。”

“反射动作。”

“当了那么多年警察的结果。”

“大概是吧。”

她点上一支烟。我拿起酒瓶为我们两人再添些酒,然后我就坐到沙发上,靠着她,讲起温迪和理查德。几乎什么都讲。我不知道是她还是酒还是两者的结合,总之突然间我可以毫无顾忌地讲起这件事,而且觉得非讲不可。

然后我说:“难就难在得知道能告诉他多少。他怀疑是他对她造成伤害,不管原因是在于他克制住了他对她的感情,还是他曾不自觉地想引诱她。我跟他一样也没法找出答案。但还有别的事。命案,他女儿是怎么死的。那有多少是我能告诉他的?”

“呃,那些他统统都知道了,不是吗,马修?”

“他知道的是他想知道的部分。”

“我不懂。”

我嘴唇开始嗫嚅,但又放弃了。我往我们的杯子里再倒些酒。她看着我:“想把我灌醉?”

“把我们两个都灌醉。”

“我看酒精已经开始起了作用。马修……”

我说:“很难决定自己的权限到底在哪里。我想我大概是在警界待太久了吧,也许我不该离开。你知道我那件事吧?”

她移开视线:“好像哪次听人说过。”

“呃,如果没碰到那件事,我是不是迟早也会离开呢?这点我一直都在纳闷。当警察非常安全,我不是说工作稳定那种安全,我是指感情上的安全。不会碰到那么多问题,而真要碰上的话,也都有很明显的答案——至少当时看来是这样。

“听我说一个故事。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也是发生在格林威治村,女主角二十多岁。她在她的公寓被人奸杀,尼龙丝袜绑在她的脖子上。”特里纳打个哆嗦。“那回没有马上破案,没有人浑身沾着她的血跑到街上招摇。那种案子你就只能不断地挖,调查每个嘘过那女孩的人、那栋大楼的每个人、跟她在工作上有过接触的人、在她生活里扮演过任何角色的男人。老天,我们起码找了几百个人谈过。

“呃,有个男的我打开始就很怀疑。浑身横肉的狗杂种,是她那栋大楼的管理员,当过海军,因为行为不检给踢出来。我们有他的前科记录,两次攻击别人被抓,但都因为被害人拒绝起诉,没有受审。两个案子的被害人都是女的。

“所以我们有很好的理由,要把他的身家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我们说到做到。而且我跟那狗杂种谈得愈多,就愈肯定是他干的没错。有时候你就是知道。

“但他有很好的掩护。我们判定死亡时间是在某一个小时之内,但他太太口口声声说她发誓他一整天都没离开她的视线,而我们也没有证据推翻她的说法。没法证明他在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去过那女孩的公寓,完全无能为力。连个他妈的指纹都没有,而且就算有,也等于没有,因为他是管理员,他有可能是去修水管或什么的才把指纹留在那里。我们啥也没有,一丝线索都没。我们知道他是真凶的唯一原因是我们就是知道,没有哪个地区检察官会蠢到根据这个理由找陪审团审这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