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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弯下一只膝盖,左手抓起他的右手,把脸凑向他。他目瞪口呆,一脸惊惶。我很满意,因为我的本意就是吓他。我要他知道恐惧是什么,感觉怎么样。

我说:“听着。要在这些黑街讨生活,你可得又狠又快又准,这三点你都做不到。我劝你还是早点找个正经工作,不要误了自己,因为你在这儿混不下去。你以为干这行非常容易,这你就大错特错了,今天算是让你缴费学到一课。”

我把他右手的指头一根根往后扳断,只扳四根,大拇指留着没碰。他没有尖叫或什么的。我想大概是吓麻了吧。

我拿走他的刀,丢进我碰到的第一个下水道栅口,然后走过两个街口到百老汇大道,叫辆出租车回家。

① 十英尺约合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