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洛岭(第4/14页)


就是在这个地方,她认识了另一个姑娘,她们都在这里生孩子,都决定自己抚养孩子。于是她们决定在一起生活,轮流上班,一起养孩子。她们合租了一个公寓,两人都找到了工作。妮娜在鸡尾酒吧工作。一切都挺不错的。然而,圣诞节前,在吉玛八个月大的时候,某一天妮娜回到家,发现那一位妈妈喝得半醉,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厮混,而吉玛发着高烧,病得连哭都哭不出来。

妮娜抱起孩子,拦了辆出租车,去了医院。因为圣诞临近,交通混乱。等她们到了医院,医院告诉她说,你送错医院了,然后把她送往另一家医院。在路上,吉玛一阵抽搐,死了。

她想给吉玛办一场真正的葬礼,不想把她和那些死掉的老叫花子埋在一起。她听说过,就是因为没钱,一个小孩子的尸体就这么被扔掉了。所以她又去找了普维斯先生。出乎意料的是,他的态度居然很好。他付了棺材钱,付了墓碑钱,墓碑上还刻了吉玛的名字。葬礼之后,他又把妮娜接回去,他们一起去伦敦、巴黎还有很多地方旅游,他想让妮娜高兴。回芝加哥以后,他关上房子的大门,搬到了这里。他在这里的乡下养赛马。

他问她想不想上学。她说想。他叫她来旁听几门课程,看看自己究竟想学什么。她说她希望给自己一些时间过普通学生的生活,像学生一样穿着,像学生一样学习,他说可以。

她的生活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笨蛋。

我问她普维斯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亚瑟。”

“那你为什么不叫他亚瑟?”

“听起来怪不自然的。”

除非有特别活动,比如戏剧,音乐会或者演讲,妮娜不应当晚上外出。妮娜应当在学校吃饭。当然,我不知道她到底吃没吃。早餐是在房间里喝雀巢,吃我从餐厅里带回来的油炸圈饼。普维斯先生不喜欢吃油炸圈饼的声音,但是可以把这当成妮娜模仿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接受。只要她一天能吃一顿热乎乎的好菜,另一餐吃点三明治,喝点热汤,他就满意了。他以为她就是这么生活的。她跑去看了餐厅的菜单,以便告诉他她吃了香肠,还是汉堡牛排,或者三文鱼鸡蛋三明治。

“你就算晚上出去了,他又怎么会知道?”

妮娜站起来,也不知道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嘴里咕噜着,踮着脚走到阁楼的窗口。

“你过来,待在窗帘后头,看见了没?”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街道对面,不是正对面,差几道门的距离。街灯照在司机的白发上。

“温纳太太。她一直要待到半夜才走。也可能要待到更晚的时候?我不知道。要是我出去,她就会跟着我,我到哪里她就到哪里,然后再跟我回来。”

“她不会睡着吗?”

“不会的。要是她真的睡着了,只要我想干点什么,她也会像挨枪子似的,马上醒过来。”

为了给温纳太太一个锻炼的机会,这是妮娜的说法,我们某天晚上出了门,坐上公交车,去了市图书馆。我们透过车窗看见,公交车一到站,这辆加长的黑色轿车只好放慢速度瞎晃荡,然后再加快速度跟上来,我们还得步行一个街区才能到图书馆。温纳太太的车超过我们,在图书馆前门入口停下来,看着我们—我们是这么想的—从后视镜里看。

我想找一本《红字》,这是课程的阅读要求。自己买我是买不起,学校图书馆的也已经借光了。另外,我还想帮妮娜借一本有简单图表的历史书。

妮娜买了她旁听的课本,买了笔记本和钢笔。她的笔是那时候最好的自来水笔,还配好了颜色。红笔《中美洲前哥伦布时期的文明》用,蓝笔《浪漫主义诗歌》用,绿笔《维多利亚以及乔治王时代英国小说》用,黄笔则是《从佩罗到安徒生童话》用。她几乎什么讲座都要去听,每次都坐在后排,因为她总认为后排才是适合她的位置。她说话的样子,仿佛她很享受夹杂在学生的人流之中,走向人文学院的教学楼,找到自己的座位,翻到课本指定的那页,拿出钢笔的感觉。不过,她的笔记本上什么都没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