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洛岭(第3/14页)


我问她穿这么薄的和服,会不会感冒。

“嗯哼。”她抱住我的脑袋,靠在她的脖子上,“我永远都这么暖和。”她说得没错。就连她的皮肤颜色,看起来都很暖和,但她说是因为晒成褐色了,颜色正在消褪。和她温暖的皮肤有关的,是一种特殊的香味儿。仿佛一种果子的味道,或者是某种香料,我不是说这种气味让人讨厌,不过经常洗澡的人,身上不会有这类味道。我自己也谈不上味道清新,因为贝丝规定,每星期只能洗一次澡。那年代,很多人至多一周洗一次澡,我有种想法,即使人们会用爽身粉和磨砂膏,周围人的味道更多。

我通常看书看到很晚。我原以为,屋里添了一个人,看书恐怕就难了。不过妮娜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她剥橘子,撕巧克力的包装纸,耐心地摆放纸牌。有时候她伸手去够纸牌会有一点点动静,叹气或者嘟囔的声音,仿佛在抱怨不得不挪一下身体,不过,她还是乐在其中的,如果她玩够了,就蜷起身子睡觉,灯还一直开着。因为没什么特别需要聊的,所以我们很快就开始聊天了,谈的都是自己的生活。

妮娜二十二岁,下面就是她十五岁以后所经历的事。

首先,她把自己搞怀孕了(这是她的原话),然后就嫁给了孩子的爸爸,孩子的爸爸也不比她大多少。那时候,她住在芝加哥城外的某个小镇。小镇的名字叫兰尼维尔,在那儿,男孩子能做的事只有在谷物仓库干活或修机器,女孩子只能在商店里打工。妮娜的理想是当个理发师,但想要学理发,必须离开小镇。乡间小镇不是她长大的地方,而是她外婆生活的地方,她之所以和外婆住在一起,是因为她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了,继父把她赶出了门。

她还生了另外一个孩子,也是个儿子,她的丈夫在另外一个小镇找到了工作,所以就走了。他本来答应回来接她,却再也没有回来。她把两个孩子留给了外婆,就坐车到了芝加哥。

在车上,她遇见了一个叫马西的姑娘,马西也是去芝加哥的,马西很喜欢她。马西认识芝加哥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开了一家饭店,他能给她们工作。不过,等她们到芝加哥的饭店的时候,发现原来这个男人不是开饭店的,只不过曾在这个饭店工作,不久前已经辞职了。饭店真正的老板在楼上有个房间,他收留了她们,回报就是每天晚上她们得打扫饭店。她们可以用饭店的洗手间,但白天不许待太久,因为白天洗手间是给客人用的。她们只能在关门以后洗衣服。

晚上她们几乎都不睡觉,因为她们和一个酒吧男招待交上了朋友。这个人有点怪,但是个好人。酒吧就在马路对面,他给她们免费喝姜汁汽水。在酒吧里,她们碰到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请她们去参加一个酒会,在这个酒会上,她们又接到了别的酒会邀请。后来,妮娜就认识了普维斯先生,实际上,妮娜这个名字就是普维斯先生取的,在此之前,她的名字叫琼。她搬到了普维斯先生在芝加哥的住处。

她一直等待有合适的机会,告诉他她有两个儿子。因为普维斯先生的家很大,她以为两个孩子可以和他们一起生活。但是,当她提出来的时候,普维斯先生说他讨厌小孩子,他也永远不想让她怀孕。不过,她还是怀孕了。然后,她就和普维斯先生去日本堕胎。

直到上手术台以前,她都以为自己会堕胎的。但到最后一分钟,她却决定不干了。她决定就这样吧,她要这个孩子。

好吧,他回答。他会支付她回芝加哥的路费,然后,请她一切自便。

这一回,她已经大致知道怎么办了。她找了一个地方,那儿的人会照顾她,等孩子生下来,可以送人收养。这一回,是个女儿,妮娜叫她吉玛。妮娜决心自己抚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