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第3/14页)

杜姆生下来的时候,身份不过是个小酋长,他是个“明哥”168,酋长家有三个外甥,他便是其中之一。年轻的时候他从密西西比河北段坐上一艘龙骨船,作了一次新奥尔良之行。当时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的城市,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舍尔·布朗迪”169骑士德·维特雷,此人的社会身份从表面上看也跟杜姆相当。杜姆得了这个保驾将军的护卫,就冒充舅家土地的世袭继承人,以酋长、头人的身份出现在新奥尔良河滨一带的强徒赌棍之中。正是这个德·维特雷骑士,管他叫作杜姆,杜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170

这两个人到处形影不离——一个是印第安人,矮胖身材,一脸犷悍粗野的神气,叫人摸不清底细;一个是巴黎人,一直流落在海外,据说是卡隆特莱171的相识,威尔金森将军172的密友。后来两个人忽然又双双销声匿迹,原来常去的那些暧昧的去处从此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只留下了一些传奇般的风闻,说是杜姆赢得钱的数目大到如此这般,另外还提到了一个大姑娘,是西印度一家相当有钱的大人家的小姐,说杜姆失踪以后,那姑娘的兄长、一家的嗣子,还带了把手枪,到杜姆以前常到的地方去找过他,找了好一阵子才作罢。

六个月以后,那个大姑娘搭上了去圣路易斯的班船,从此也不见了。班船一天深夜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个木码头上靠了岸,姑娘由一个黑人侍女伴着下了船。有四个印第安人赶了一辆马车来迎接她。她那时早已有了身孕,所以马车不敢走快,走了三天才到,到庄园一看,杜姆已是这里的酋长了。杜姆对她绝口不谈自己这酋长是怎么当上的,只说舅父和表兄都突然亡故了。当时的酋长府无非就是一堵砖墙,是叫无所事事的奴隶砌起来的。靠墙支起了一个单坡的茅草屋顶,下面隔成几个房间,肉骨头和垃圾满地乱丢,这就是府第了。四外上万英亩一大片,是稀世少有的林野,宛如皇家的猎苑,鹿群到处自在吃草,好像家养的一样。就在伊塞梯贝哈坠地前不久,杜姆和姑娘匆匆结了婚,主持婚礼的是一位巡回牧师兼奴隶贩子,他骑了一头骡子,鞍子上绑着一把布伞,还有足足三加仑的一坛威士忌。其后杜姆又不断地弄奴隶来,并且学了白人的样,种上了一部分土地。不过他始终没有那么多活儿给奴隶干。大部分奴隶根本无事可做,还是把非洲丛林中的那套生活全部照搬过来过,只有逢到杜姆请客的日子那才遭殃:杜姆会放出狗来把他们当猎物追逐,以娱宾客。

杜姆去世那年,儿子伊塞梯贝哈年方十九。他不但继承了那一大片土地,还继承了五倍于当年的黑奴,这么多奴隶,他可实在没有一点用处。虽然头人的头衔是归了他,管理部族却另有一个掌权的集团,都是他的堂表兄弟、叔伯舅舅之类;就为了这个黑人问题,后来他们终于坐下来举行了一次机密会议,在轮船房门门楣高处的金字映照下,一个个坐在那里,神情严肃,莫测高深。

“吃他们不是个办法。”一个人说。

“怎么?”

“他们人太多了。”

“这倒是真的,”又有人说,“咱们要是一开这个例,那就势必把他们全吃了。那么多肉食,人吃了不好。”

“他们的肉恐怕跟鹿肉也差不多吧,我看碍不了事。”

“咱们可以杀掉一些,杀了别吃。”伊塞梯贝哈说。

他们对他瞅了好一会儿。有个人说:“那为什么呢?”

“是啊,”又有一个人说,“这事可使不得。杀掉他们太可惜了。你想想,咱们为了找事给他们干,为他们费的心还少吗?咱们应该学白人的做法。”

“怎么个做法?”伊塞梯贝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