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队长(第2/34页)

苟文书把好话歹话掰开了又揉碎了,试图灌输给大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说一千道一万,归根到底,我们村人就是不喜欢被外面派来的一个什么鸟人,指手画脚地去干这干那。如果非要这样做的话,村民别无选择,他们只好自暴自弃了,必要的时候,大伙会自发地组织起来,把那些自以为是的混蛋赶出我们村子的。这种情况历史上并不少见,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

可是,苟文书脑子里还装着另外一句老话: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苟文书暗地也下了决心,要是不把我们羊角村从瞌睡虫的蛊惑中拯救过来,他发誓这辈子死也不离开——当然这句只有他自己知道的誓言,后来却又变成了可怕的现实诅咒。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这种情况下,苟文书就迫切需要些人手来帮衬他。实际上,这个人选一直是现成的,几乎是积极主动一呼百应的,苟文书心里早就有数。现在,时机终于成熟了,他觉得到了该让这个家伙出头露面的时候了。

苟文书是念过书的人,自然晓得头悬梁锥刺骨的典故。他觉得当务之急是,要让大伙尽早恢复正常的睡眠习惯。习惯会成自然。这句话苟文书一直深信不疑。也就是说,只要坚定信心下苦工夫排除万难,暂时困扰着我们羊角村的这种黑白颠倒的睡眠习惯,很快会被克服并从根本上扭转过来,到那时候就由不得大伙不信服他的了。

傍晚以后,苟文书终于鼓足勇气敲了一次钟。这是他来到我们羊角村后第一次敲钟。钟的声音在村子上空有气无力地回荡着,仿佛在向大伙宣告村里某个人的死亡。苟文书敲钟跟虎大完全不同,弄出的动静也有着天壤之别。

苟文书个头不高,手腕子又细瘦,舞文弄墨得心应手,敲钟就显得力不从心了。那口钟是按虎大的身高挂到树干上去的,虎大生得虎背熊腰,轻轻一抬手就摸到挂在树干上的钟了。苟文书却伸直了手臂,脚尖还得原地一跳一跳地,才能勉强够到那钟的边沿。所以,没敲几下,苟文书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尽管钟声不同以往,可大伙还是很快就聚集过来了。虎大离开我们村有些日子了,谁也弄不清虎大是死是活。不言而喻,大伙都对虎大存着几分感念呢,远了不说,今夏若不是虎大一声令下开仓分粮,全村老老少少百十口子都得喝西北风了。现在,钟声响了,大伙想都不想一下,急急忙忙从家里赶过来,都错误地以为,是虎大队长平安地回来了,要召集大伙开会说事呢。往常都是这样,虎大去上面开个什么会,他回来就要给大伙传达传达上头的文件和精神。

随着场院聚集的人数越来越多,大伙都不约而同地失望起来。这种失落情绪是显然的。大伙没有看见虎大矫健的身影,更没有听见虎大亮如洪钟的嗓音。百十双眼睛里所看到的,依然是那个胳膊腿杆细细瘦瘦的戴眼镜的家伙,耳朵里听到的还是这个戴眼镜的瘦男人发出的蚊子样的嗡嗡声。

苟文书用自己的两只手掌,在嘴唇边拢起了一只小喇叭,他的喊话声就是通过这只象征性的小喇叭,勉强传到大伙的耳朵里。

苟文书说:“乡亲们!从今天起,你们晚上再也不用出工干活了。”

苟文书说:“晚上睡觉,白天干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不能逆天行事,那样做对身体对工作都很不利。”

苟文书停顿了一下又说:“从明早起,大伙要按时起来下地劳动。”

苟文书的话还没说完,场院里早就骚动起来。大伙的心里突然感到一阵怅惘,一个个伤心得直想掉眼泪。与此同时,悄然降临在我们村上空的那一团夜色,也让人们不由自主地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事情。那阵虎大一到晚上就带领着大伙在黑色的土地上拼命干活,那时的快活和默契程度难以言表。大伙甚至觉得那种感觉有点像遥不可及的共产主义,特别是场院上举行的那场篝火晚会,每一个男人和每一个女人,都前所未有地寻找到了自己暗恋了多年的心上人,一个个大胆表白,你有情我有义,在心灵深处获得难以想象的释放和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