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3/5页)

瑟丝把他们留在自己身边,下一步他们再考虑干些什么,去哪儿。她把他们俩很容易地藏在了这座大房子里。有不少屋子是主人很少进去的,要是还不安全,她已安排好让他们住到她自己的房间(那是这住宅里任何人都不去的地方)。当然,那地方窄了些,于是他们同意在三层楼的一个双间里住下,那里平常只用来当贮藏室。瑟丝可以给他们送吃的,打洗澡水,倒脏水。

麦肯问,他们能不能在那儿干点活;她的女主人会不会答应他们在厨房打杂或者干点扫院子之类的活?

瑟丝咬着舌头在想词儿,“你发疯了吗?你说你看到了杀害他的人。你以为他们没看到你吗?要是他们杀死一个大人,你想他们会把你怎么样?要明智一点。我们得好好计划一下把这件事安排好。”

麦肯和派拉特在那地方待了两星期,一天都不多。他从五六岁起就在地里干活,而她也是从生下来就野惯了。他们受不了那种无处可去,无事可干,在四堵墙壁的包围之中,净等吃喝拉撒的烦人劲儿。没有比整天在地毯上走来走去,吃些松软乏味的白人食品,只能从牙色窗帘后面偷偷瞅着天空更糟糕的事了。

那天早晨,瑟丝端来白面包和樱桃酱给他们俩当早点,派拉特开始哭起来了。她想要她自己的樱桃,从她自己的樱桃树上摘下来的樱桃;而不是这种捣成一团的甜得过分的软块。她觉得要是她不能把自己的嘴凑到她那头名叫“尤利西斯·S.格兰特”的乳牛的奶头上,让那温暖的牛奶喷到她嘴里,或者从蔓上掰下一颗西红柿,当场站在那里吃掉,她就会死的。要吃某种食物的渴望几乎把她压垮了。这一点,再加上她把自己的耳垂弄得发炎疼痛,简直搞得她发狂。在他们离开农场之前,她先把一张写着她那取自《圣经》的名字的褐色小纸头捏在手里,接着又长时间地拿不定主意到底拿鼻烟盒还是那顶缀蓝色缎带的遮凉帽,最后还是拿了妈妈留下的那个小铜盒。她把在宅第里的不幸日子用来琢磨怎样把铜盒做成一只耳坠,里边装进她的名字。她找到一根金属线,可是穿不进去。最后,经过一再恳求和央告,瑟丝找来一个黑人铁匠,在盒子上焊了一条金丝。派拉特把耳朵揉搓麻木,然后把那根金丝的一头烧热,猛地戳进耳垂,麦肯再把金丝的两端绕成一个扣。可是耳垂肿了,流出了脓。按照瑟丝的办法,她用蛛网堵在上面,挤出脓水,止住了血。

那天夜里,她一个劲儿地哭她的樱桃,于是兄妹俩决定等她耳朵一好,马上就走。不管怎么说,让他们俩留在宅第里,瑟丝是太费事了,要是白人主人发现了他们,她会被解雇的。

一天早晨,瑟丝端着一盘玉米肉饼,上面还罩着盖,一路爬上三楼。她看到两间屋子空无一人,他们连一条毯子都没带,只拿走了一把刀和一只白铁杯子。

出来的第一天,他们俩兴高采烈。他们吃木莓和苹果;他们脱掉鞋,让露水打湿的草和太阳晒暖的泥抚慰着他们的脚。夜里,他们在一个干草垛里睡觉,在露天地里可真开心,甚至地鼠和扁虱来做伴都欢迎。

第二天也还是兴致勃勃,只是不那么激动人心了。他们在萨斯奎哈纳河的一个弯道里洗澡,然后朝偏南的方向,总是在田野里、小树林里、小河滩上和人迹罕到的小路上游游逛逛,他们认为是在向弗吉尼亚前进,麦肯相信他们在那儿可以找到亲戚。

第三天早晨他们一睁眼,看到一个人坐在不到五十码远的一根树桩上,模样就像他们的父亲。他没有看他们,就在那里坐着。他们本来要向他高喊一声或者冲他跑过去,可他的目光越过他们,望着远处,把他们俩吓了一跳。于是他们就跑开了。整整一天,在许多场合他们都看到他:低头盯着鸭池;坐在梧桐树杈上;在阳光下眯起眼,瞅着他脚下一个宽谷底里的一块石头。每次他们一看到他,就扭头朝相反方向走去。这下子,他们唯一熟悉并且倍感亲切的土地本身,开始让他们觉得可怕了。烈日炎炎,空气香甜;可是微风吹拂的一片树叶,黑麦草丛中雌雉的每一声瑟瑟抖翎,都会引起他们全身血管里穿针般的恐怖。红花半边莲、灰色的老鼠、花园里的蛇、蝴蝶、土拨鼠和兔子——这些自他们有生以来就司空见惯、吸引人的生物,都成了搜索他们、追随他们的不祥征兆。甚至潺潺流水听起来就像一张湿乎乎的大嘴张得大大的在等着他们。那还是在白天。在夜间又要可怕多少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