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2/12页)

从第一次见到她,他就深深地爱上了她。那时候他才十二岁,她是十七岁。从那以后在她面前,他不是笨手笨脚就是绝顶聪明。她拿他当小孩,不理不睬,要不就拿他取笑,一句话,她高兴怎么就怎么。而他只要能看到她,就心满意足了,不管她做了什么或采取什么态度。他替父亲收房租时,很大一部分热情是来自他能借此机会去派拉特的酒馆,而且抱有希望见到哈格尔在家。他可以在任何时间自由自在地走进酒馆,而每天放学之后,他都要尽量保证去见上她一面。

时间一年年地过去了,他的青春的呼吸在哈格尔面前跟以往一样急促。后来,吉他领他去城南第一次参加晚会,他发现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在街坊四邻和自己同年龄的女孩子中大出风头;这样,他面对哈格尔时的急促呼吸才变缓慢了。但是,在他十七岁,她二十二岁的时候,尽管他的青春呼吸不再那么急促了,哈格尔仍然能够煽起他的激情。他记得她有一次就是这么做的。那是三月份一个可以随便打发的日子,一个最单调乏味不过的日子。他驾着父亲的双色福特牌轿车来到她家,想买两瓶葡萄酒。那天他竭力要弄到两瓶酒,他和他那帮不满二十一岁的朋友们一致认为,没有这酒,晚会就开不成了,而这个任务就交给了他。他到了派拉特的家门口就迈步进门,正赶上一次家庭纠纷。

丽巴新交的男朋友找她借一小笔款子,她告诉他说她一点钱也没有。那个男人原来收到过她主动赠送的两三件挺不错的礼物,这时就以为她在撒谎,暗示要就此了结两人的关系。他们在后院吵起来了—确切地说,是那男人在大吵大嚷,而丽巴哭哭啼啼,竭力说服他她说的是实话。就在奶娃开门的时候,哈格尔从卧室里跑出来了,她原来一直在从后窗口往外看。她跑出来冲着派拉特尖叫:“老妈妈!他在打她!我看见了!他用拳头揍她,老妈妈!”

派拉特正在看一本四年级的地理课本,这时合上书,抬起了头。在奶娃看来,她慢慢地走到悬在渗水池上的搁板跟前,把地理书放好,然后抄起一把刀,还是慢腾腾地走出前门——屋子没有后门——这时,奶娃立刻听到丽巴的尖叫声和那男人的咒骂声。

他没有想到去制止派拉特—她的嘴不再嚅动,那只耳环闪着火光——但却紧跟着她。哈格尔也紧跟着她。她绕到屋背后,从后面接近了那男人,用右臂钩住他的脖子,把刀子对准了他的心口。她等到那人觉出了刀尖,然后熟练地一戳,穿过衬衫,扎进皮里大概四分之一英寸的样子。这时她还用胳膊卡着他的脖子,所以他看不到而只能感到流出的血粘住了衬衫。她开口对他说话了。

“哼,我可没想杀死你,宝贝儿。甭担心。老老实实给我这么待一会儿,你的心脏就在这儿,不过我不打算再往里捅了,要是我再往里一捅,就把你的心脏刺穿了。所以你得真的一动不动,听见了吗?稍微动一下都不行,那样我就把握不准了。现在只扎了一个小眼,宝贝儿,就像针尖扎的一样。你也许会流两汤勺血,不过不会更多了。你要是真的一点不动,宝贝儿,我可以毫无问题地把刀尖拔出来。不过,在我拔刀之前,咱们得稍微谈一谈。”

那人闭上了眼睛。汗珠从太阳穴流向两腮。有几家邻居听到了丽巴的尖叫,聚到了派拉特的后院。他们马上认出来那男人是刚到这城里来的,要不,他总该知道一点丽巴的事,比如说,她有什么东西都肯拿来送人,要是屋里有二十五块钱,她一定会拿出来给他的。更重要的,他早该懂得不该去乱碰属于派拉特的东西——派拉特从来不麻烦别人,总是给人帮忙;可大家都相信,她有魔法能蜕掉自己的皮肤,从五十码以外点燃一片丛林,还能把一个男人变成一颗熟透了的芜菁甘蓝——这一切都是由于她没有肚脐而被信以为真的。因此,邻居并不同情那人,只不过来伸长脖子仔细听听派拉特对他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