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第2/6页)

反正我寻到了一处住所——或者说在地上找到了一个洞,随你怎么说都行。不过可不要马上得出结论说由于我管我的家叫“洞”,这地方就一定像坟墓那样阴湿寒冷。洞各有不同,有阴冷的也有暖和的。我住的就是一个暖暖和和的洞。请记住:熊总是躲进洞里过冬,直到春天才像破壳而出的复活节雏鸡一样从洞里摇摇摆摆地走出来。我唠叨这些,无非是要让你了解:不要以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又住在洞里,就当我死了。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昏厥。叫我杰克熊吧,因为我正在冬眠。

我的洞温暖如春,光线充足。确实是光线充足。恐怕走遍整个纽约也找不到像我这个洞这样明亮的地方,即使百老汇也不例外。帝国大厦晚上灯火通明,连摄影师也觉得光线理想,但也比不上我的洞。那是骗人的。这两个地方看来明亮,其实是我们整个文明最为黑暗的场所——请原谅,我该说我们整个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听说,文明与文化有重大的差别)——这话听来像是在开玩笑,自相矛盾。但是,就说矛盾吧,世界的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它并非直飞如箭,倒像飞镖一样旋回原处。(当心那些说历史是以螺旋形式运动的人们。他们正在准备投掷飞镖。你手边可要准备好一个钢盔。)这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已经给飞镖劈头打中得够多了,所以我能看到光明中的黑暗。我挺喜欢光。你或许会感到奇怪,一个看不见的人竟然还需要光,渴望光,珍爱光。也许正因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才这样的。光证实了我的存在,赋予我形体。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曾经告诉我,她几次三番做着同一个噩梦。她梦见自己躺在一个偌大的黑洞洞的房间中央,只感到自己的脸不断膨胀,结果成了无形无体的一团,把整个房间都塞满了,同时她的眼睛成了胆汁般的糊状物,穿过烟囱直往上冒。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没有光,我不仅别人看不见,而且无形无体。意识不到自己的形体,活着就跟死了一样。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活了二十来年,直到发现自己是个看不见的人,才意识到自己是个活人。

这就是我和独营电灯电力公司作斗争的原因。更深一层的原因是:这一斗争使我感到自己充满活力,生气勃勃。我和他们斗还因为在我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之前,他们刮了我许许多多的钱。我在地下室的那个洞里,总共装了一千三百六十九盏灯。我在天花板上拉满了电线,哪怕寸把大的地方也不放过。而且我没有用日光灯,而是用那种老式的耗电多的灯泡。要知道,这可是蓄意的破坏行为。我已经开始在墙上装电线。我熟悉一个收旧货的人,他很有点见识,是他向我提供了电线和插座。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暴风骤雨也好,洪水泛滥也好,我们都需要光,需要更充足的光,更明亮的光。真理就是光明,光明就是真理。四周墙壁上装了电线以后,我就要着手在地板上装。装好了以后怎么样,我心里还没有数。不过,要是你像我一样,不被人看见地生活了那么久,你就会别出心裁。这个问题我总会解决的。说不定我能发明一个小机械,我躺在床上不用起来,它就能给我把咖啡壶放在炉子上,兴许我还能发明一个小玩意来暖暖我的床——我在一本画报上面看到有人发明了一种能暖鞋的小玩意!说不定我也有这样一点能耐。我虽然是个看不见的人,倒也继承了美国人敲敲打打、修修补补的伟大传统。这就把我和福特、爱迪生和富兰克林联结起来了。既然我有理论,有观点,你就管我叫“爱动脑筋的修补匠”吧!我的鞋子确实得暖一暖;因为那鞋上面到处是洞,实在要暖它一暖。这事我得做,当然还有其他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