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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生涯

惠特克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为几支激流金属乐队弹过吉他,写过歌词,其中包括康复艺术乐队,恶魔之心乐队和死灵乐队。

个人经历

一九九一年,惠特克认识了莱达·斯特莱克,她是乔尼·罗克比和里克·范托尼的前女友,当时正在为考虑签下死灵乐队的唱片公司工作。惠特克和斯特莱克于一九九二年结婚。同年十二月,她生下一个儿子,名为斯维奇·拉维·布鲁姆·惠特克。一九九三年,惠特克因为吸毒被死灵乐队解雇。

莱达·惠特克于一九九四年死于过量使用海洛因,惠特克被控谋杀了她,但最终被无罪释放。

一九九五年,惠特克因为殴打罪和意图绑架自己的儿子被捕。当时,他的儿子由他的祖父母抚养。他因殴打祖父被判缓刑。

一九九八年,惠特克用刀威胁同事,获刑三个月。

二〇〇二年,惠特克因阻碍尸体下葬入狱。与他同居的卡伦·亚伯拉罕死于心脏衰竭,惠特克将她的遗体藏在两人同居的公寓里,时间长达一个月。

二〇〇五年,惠特克因贩毒入狱。

罗宾把这一页读了两遍。今晚,她很难集中注意力。信息进入她的头脑后会滑到一边,无法被她完全吸收。但惠特克个人史的某些部分跳了出来,诡异得让她无法不在意。为什么会有人愿意把尸体藏在家里一个月?惠特克是害怕再次被控谋杀罪,还是另有原因?死尸,四肢,分成几块的冰冷肉体……她喝了口热巧克力,做了个苦脸。那味道仿佛是放了香料的尘土。她为了穿上婚纱后能显得苗条,已经一个月没碰过真正的巧克力了。

她把马克杯放回床头柜上,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摆好,在图片搜索栏里输入“杰弗·惠特克,审判”。

图片布满整个屏幕。两个不同的惠特克出现在法庭上,时间相隔八年。

被控杀死妻子的年轻惠特克脑后束着肮脏的马尾辫。他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有种落魄的魅力,个头高得足以俯视包围他的大多数摄影记者。他的颧骨很高,肤色暗沉,大大的眼睛间距格外宽:那样的眼睛往往属于吸多了鸦片的诗人,或信奉异教的牧师。

被控阻碍死者下葬的惠特克已经失去之前流浪者的英俊气质。他变胖了,推了个粗暴的平头,留着胡须。没变的只有那双间距很宽的眼睛和毫无惧意的自负气息。

罗宾慢慢翻动网页。很快,她在心里称为“斯特莱克的惠特克”的照片中,夹杂了其他上过法庭的惠特克的图片。一个名叫杰弗·惠特克的美国黑人将邻居告上法庭,指控对方总是任由他的狗到自己的草坪上大小便。

斯特莱克为什么会认为他这个从前的继父(罗宾觉得这个称呼怪怪的,毕竟他只比斯特莱克大五岁)是寄人腿的可能人选?罗宾不知道斯特莱克上一次见到那个他认为杀了自己母亲的男人是什么时候。罗宾对老板了解不多。他不爱讲自己的过去。

罗宾的手指挪回键盘上,输入“埃里克·布鲁姆”。

罗宾看着照片里一身皮衣的七十年代摇滚歌手,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他的头发和斯特莱克一样,浓密,黝黑,拳曲。她想起雅克·伯格和萨拉·夏洛克,心情低落。她想查查斯特莱克提到的另外两名嫌疑人,但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唐纳德什么来着?还有个布什么的古怪姓氏……她的记性一直很好,斯特莱克经常夸奖她。但她现在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话说回来,她想起来又能怎么样呢?查询两个不知道在哪儿的男人,笔记本电脑能做的相当有限。罗宾在侦探事务所干了这么久,已经知道,一个人只要用假名,生活得艰苦一点,偷住在别人的空屋里或租房住,不去登记投票,躲过电话号码簿是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