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旧事重提(第3/7页)



  “不久,他又回到发行业务中?”

  “嗨,就在艾米莉失踪的几个月后,他开始了他的‘探险’旅行并带上了这位漂亮的女人作同伴……他们说他已与她同居了几个月,在他们从加拉帕戈斯群岛回来之后,她被他的威胁与坏脾气吓住了。”

  “嘻,保罗,你变成了一位专栏作家。”

  他笑了起来,“嗨,我以为你会喜欢听吉皮的故事,因为你同我一样爱他。”

  “也许更爱一点儿。”我说。

  “啊,”门兹说,在高脚凳上转了一下,“我们的小分队来了……”

  穿着白色的礼服,白色纽扣一直扣到紧束在腰间的蓝白圆点腰带上方的漂亮的玛戈·狄卡瑞走进了西格尔酒吧,身后两侧跟随着两名衣冠楚楚的绅士,每人都是一副商业经理的派头。玛戈——她的黑发更长了,如同闪闪发光的丝缎披散在白色的贝雷帽下——一眼看到了我,她那可爱的心形脸蛋儿,她那涂上口红的樱桃色嘴唇,更不用说她那碧姬·格兰博式的娇好身材,都会引起许多小明星的炉嫉。她穿着白色高跟的轻便舞鞋,双腿修长笔直,胳膊上挎着一只漆皮小包,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小公文包。

  “内森,见到你太好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声音轻快活泼,“保罗,我很高兴体安排了这一切……内森,这就是艾莫·狄米提,制造商与发明家。”

  她的口气似乎我应该知道这个名字,于是我说:“哦,久仰。”

  狄米提身材高大强壮,穿一身黑色西装,翻领上镶着红色鹿皮滚边,他的领带也是红色的,别一支镶钻的领带夹。他的整个打扮给人一种严峻与活泼、凝重与呆板的混合感觉。他的黑发梳向脑后,脸孔是长圆形的,鹰钩鼻子,优柔寡断的嘴唇与双颊看起来都很文静,但那双藏在镜片后面的眼睛却是坚定而警觉的。他的神情很坦率,很友好。

  “我听说过你很多事情,先生。”他说,声音清楚,语调有些偏高。

  我们握了握手,他的握手很有力,却并不做作。

  注意到玛戈的暗示,狄米提向另一个男人做了一个手势介绍说:“这位是詹姆斯·福瑞斯特,华尔街前主人。”

  “叫我吉姆。”福瑞斯特说,向前走了一步,向我伸出小手,他试图在握手时显示出他的力量。

  与秋米提相比,他是一个相当矮小的男人,实际上,他比玛戈还要矮,然而他却具有运动员般的健美体魄。他穿着灰色哗叽西装,打着黑灰条纹的活结领带,这在南加利福尼亚的天气里是很少见的。

  “叫我内特。”我说。

  福瑞斯特那张扑克牌似的脸有一副好斗的爱尔兰式的特征,他的鼻子像狮子狗一样是扁平的,而神情却似商业经理般的坚忍:灰蓝色的眼睛很警觉,薄薄的嘴唇抿成一道决不屈服的直线,两腮像球一样鼓起来,铁灰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整齐地梳向脑后。

  他的小眼睛里射出凌厉的目光打量着我,然后问:“你是犹太人吗,内特?你不会介意我这样问吧,你有一副爱尔兰人的相貌。”

  “你也一样,吉姆,”我说,“我的相貌是我母亲的过错,但我的血统是我父亲的,他不是犹太人,我也不是。”

  “你信仰你母亲的宗教吗?”福瑞斯特问,“或者,你是个天主教徒?”

  玛戈与狄米提被这个问题弄得很尴尬。

  “不,吉姆,”我说,“我恐怕自己什么也不是,我唯一祈祷的时刻是在困境中,人在困境中总是比较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