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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使在老年痴呆症夺走鲁宾的活力之前,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谁一辈子不会遇到点磕磕绊绊的事情呢?萝莉在大学里突然变成了失足少女,而我的乳房里则被发现长了一个肿块,鲁宾的母亲又和她在佛罗里达认识的那个年轻男人之间产生了纠缠不清的暧昧关系。不过,我们全都手牵着手熬过来了。

当萝莉告诉我们她怀孕了的时候,是鲁宾提出要搬到布鲁克林去的。他大概看出来了我是多么担心萝莉无法一个人抚养孩子。那时候,萝莉的事业刚刚起步,是最需要家人支持的时候。我至今都还记得,当她邀请我们去看她在纽约时装周的处女秀时,我们是多么的骄傲和自豪!尽管台上许多的模特都是男扮女装,让鲁宾大跌眼镜,不过我们也不是思想那么保守的人。而且,鲁宾热爱纽约,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城市人。早在他还是一个代课老师的时候,我们就常常外出旅行。所以,到处奔波、四处为家的生活状态对我们来说不足为奇。“莉莉,让我们逆流而上,搬到城市里去吧。”实际上,对于鲁宾来说,住在哪里并不重要。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热爱阅读的书虫。不管是虚构类小说、纪实类小说还是历史书,他都爱不释手。因此,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书房里,因此住在哪里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不是吗?这也是艾尔的阴险之处,因为老年痴呆症第一个夺走的,便是鲁宾阅读的能力。为了不让我担心,鲁宾一直都不敢让我知道他的病情。现在,每当我想起他坐在床上假装翻着书页,却一句也读不下去时,就会觉得很心痛。在他被确诊后的几个月里,我逐渐发现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在他的内衣橱里,我找到了一沓索引卡片,上面写满了他的备忘录,其中一张上面写的竟然是“鲜花”。我的心都碎了。四十五年来,他每周五都会为我买一束花,从没有间断过。而现在他却需要把买花这件事写在纸上来提醒自己。

对于要搬到萝莉那里去,我其实有点紧张。这倒不是因为我不想离开家,毕竟鲁宾和我都不善交际,而且我们仅有的一些老朋友也纷纷搬回佛罗里达去过冬了。虽然我们已经卖掉了位于弗莱明顿3的老房子,但由于当时房市不景气,所以并没有赚到多少钱,因此根本就买不起公园斜坡或者布鲁克林高地那一带的房子,更别提是租住了。萝莉居住的区域人员混杂,虽然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犹太人社区,但是附近还住着很多多米尼加人。鲁宾一看到他们就满心的不痛快,这也许与他的东正教背景有关吧。萝莉千辛万苦地帮我们在公园附近找到了一间不错的小公寓,步行五分钟就可以到达她在贝里街的阁楼公寓。我们的隔壁邻居岁数比我们还要稍大些,女主人名叫贝琪。我和贝琪一见如故,并一直相互照应着彼此。我们都十分热爱做针线活,贝琪尤其喜欢做十字绣。除此之外,我们还总是经常一起看电视。起初,鲁宾对她老来我家打扰感到颇为不满,加之贝琪又是个烟鬼,他对她就更是缺乏好感了。不过,倒是贝琪介绍他到成人教育中心去做志愿教师的。当然,他在患病后不得不放弃了那份工作。当然,关于辞职这件事,他也瞒了我好一阵子,还总是找一些类似于不想出门或是想帮我照顾鲍比之类的理由来搪塞我。哦对了,当鲍比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照顾他简直就是我最大的乐趣!那几年里,他就是我们全家生活的中心。萝莉每天早晨都会在上班之前把他送过来。若是天气晴好,鲁宾和我便会带着他去公园散散步。他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惹人喜爱,而且非常的聪明。虽然说只要有他在我们便会手忙脚乱,但他的存在对我们来说就像是生活中的一道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