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事件(第4/12页)

在旅行分社工作的第一年暑假,妹妹同一个女伴一起到美国西海岸旅游了一次(当然是优惠价),其间和那个旅行团里一个比她大一岁的电脑技师热乎起来,回国后也动辄同他幽会。这种情况倒是常有,我却是从根到梢深恶痛绝。不说别的,对那种由人包办的旅游我就最讨厌不过,至于什么在那期间同某某人相识为友,一想都叫人头疼。

不过,同那个电脑技师来往以后,妹妹倒是显得比以前开朗多了。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身上的穿戴也开始讲究起来。这以前无论去何场所,她都穿一件工作服衬衫、一条褪色的蓝牛仔裤,一双轻便运动鞋。而今讲究打扮的结果,使得拖鞋箱里全是她的鞋,家中到处扔满洗衣店的铁丝挂。她变得经常洗洗刷刷,经常烫衣服(以前卫生间里脏衣物堆得活像亚马逊河边的蚁冢),经常烧菜做饭,经常清扫房间。我总隐约觉得这是一种危险征兆。女孩一旦出现这种征兆,男方或吓得落荒而逃,或只好结婚了事。

后来,妹妹给我看了那位电脑技师的照片。给我看什么男人照片的举动,在妹妹也是头一遭。这也同样是危险征兆。

照片有两张。一张是在旧金山什么地方照的,妹妹和那电脑技师笑眯眯地并立在旗鱼前面。

“好一条旗鱼!”我说。

“别开玩笑,”妹妹说,“我可是认真的。”

“那么说什么好呢?”

“什么也不用说。这就是他。”

我重新把照片拿在手上,端详男子的脸,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看就生厌那种类型的脸的话,便是这张面孔。不仅如此,这电脑技师的气派还居然同我高中时代一个最讨厌的俱乐部高年级同学不谋而合。那小子长相并不恶心,但大脑空无一物,总喜欢强加于人,而且记忆力好得和大象一样,对鸡毛蒜皮的无聊小事永远记得毫厘不爽,想必是用记忆力来弥补智商的不足。

“干了多少次?”我问。

“别胡说八道!”妹妹到底脸红起来,“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世上的人可不都像你那个德性。”

第二张是回国后照的。这回是电脑技师单人的形象。他穿一件皮夹克,靠着一辆大型摩托,表情则同在旧金山的毫无二致,大约是没有现成的表情。

“他喜欢摩托。”妹妹说。

“一看就知道,”我说,“否则不至于专门穿什么皮夹克。”

这或许也是由于我性格偏激所致——总的来说我不喜欢摩托车爱好者。架势矫揉造作,广告性的东西太多,但对此我决定不置一词。

我默默地把照片还给妹妹。

“那么,”我说。

“那么是什么?”妹妹追问。

“‘那么’就是说你作何打算嘛。”

“说不清,也可能结婚。”

“你是说他提出结婚啰?”

“算是吧,”她说,“我还没有回话。”

“噢——”

“说实在话,我还刚刚工作,也想一个人再快活一段时间,虽然不能像你那样走火入魔。”

“应该说这属于一种健全想法。”我承认。

“可他人不错,结婚也未尝不可,”妹妹说,“正在考虑之中。”

我再次把桌上的照片拿在手上审视一番,心里还是不以为然。

这是圣诞节前的事。

过了年不多日子,母亲一天早上九点打来电话。我正在一边听布鲁斯的《出生在美国》,一边洗脸。

母亲问我知不知道妹妹结交的那个男子。

不知道,我说。

母亲告诉说接得妹妹的信,说两周后的周末想同那男子一道回家。

“莫不是想结婚吧?”我说。

“我这不是问你是什么样的人么,”母亲说,“想在见面之前多了解一些。”

“怎么说呢,还没见过面。只知道比妹妹大一岁,是个电脑技师,好像是在IBM那样的地方工作。总之是三个字母的,再不就是IEC或NTT什么的。从照片上看,长相还马马虎虎。当然不符合我的口味,又不是我和他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