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日记(第2/3页)

嘀铃铃的电话铃声,把父子俩吓了一跳。“这样的深更半夜,还有谁会打电话来呢?”老探长喊了起来,“喂!……唔。早安……很好嘛。你发现什么啦?……原来如此。那好啊。现在快上床去吧——年轻姑娘的娇躯最不宜熬夜呀。哈哈,哈哈!……妙极了。晚安,好孩子。”他含笑挂断了电话。埃勒里眉目之间流露出询问的意思。“是尤娜·兰伯特打来的。她说,烧剩的遗嘱残片上的手写姓名,业经核实无误,是卡基斯的亲笔,毫无疑问。她还说,其他一切迹象都表明残片是遗嘱原件的一部分。”

“真是的。”这消息不知为什么反而使埃勒里垂头丧气,真使探长觉得不可思议。

老头子忍无可忍,发起脾气来:“天哪,我看你大概是不愿意这件案子了结啊!”

埃勒里温和地摇摇头。“别骂我,爸爸。我是再渴望结案也没有了。但是一定要圆圆满满地结案。”

“好啊,我觉得很圆满了。斯隆的罪证完全确凿。而斯隆一死,格里姆肖的同党从此不存于人世,一切都太平无事了。因为,照你的讲法,格里姆肖的同党是知道诺克斯拥有某件达·芬奇作品的唯一外人,而今此人已丢了性命——虽然这幅画的交易现在只有警察当局知道。这就意味着,”探长咂了咂嘴唇接着说道,“咱们可以转而做詹姆斯·诺克斯先生的工作啦。如果那幅画真是格里姆肖从维多利亚博物馆偷出来的赃物,咱们可得把它追回来。”

“你发出的电报有回讯了吗?”

“一个字也没有。”探长皱起了眉头,“我真不懂,博物馆怎不给个回音?不管怎样,如果那帮英国人打算把画从诺克斯手里收回的话,可得费一番手脚呢。诺克斯有钱有势,不难给自己开脱个干干净净。我认为,我还得跟桑普森从长计议——我不想把这个阔佬惹火了。”

“你要解决这件事,来日方长呢。那个博物馆总不见得愿意传得沸沸扬扬,让外界把他们专家鉴定为达·芬奇真迹、并且也作为真迹公开展览过的名画,说成是一文不值的赝品。我这是指这幅画真的是赝品而言。要晓得,咱们现在是仅凭诺克斯一个人的说法而已。”

探长思虑重重地向火堆里吐了一口唾沫。“越来越复杂啦。别扯这些了,还是谈谈斯隆这个案子吧。托马斯从本尼迪克特旅馆的住客登记簿上,搞来了格里姆肖所住的那个星期四和星期五的住客名单。看来,这上面的名字,没有一个与本案有关人员相合或者有所牵连。我认为,这也是可想而知的。斯隆说,他认为那个人是格里姆肖在旅馆内结识的——必定是撒谎,这个神秘客必是另有其人,说不定与本案全不相干,是在斯隆之后来的……”探长娓娓动听地往下讲着,自得其乐翻。埃勒里对这些海阔天空的闲言碎语,不置一辞;他一伸猿臂,拿过斯隆的日记本,一页页翻动着,专注地啃读起来。

“听我说,爸爸,”他终于开口了,但眼皮也不抬一抬,“从表面上看,一切迹象确实丝丝入扣,其关键就在于斯隆这位deus ex machina[3] 。然而,令人不安的地方也正在这里。一切都太巧合了,反而使我无法放心。请别忘啦,上一次我们——我——已经中过诡计而作出了一个结论……要不是完完全全由于偶然原因而使诡计被戳穿的话,这个结论这时早已肯定下来了,早已公布出去了,也早已丢在脑后了。这次的这个结论呢,看来可以说是颠扑不破的……”他摇摇头,“我找不出岔子来。不过总觉得里面有毛病。”

“可是你硬要用脑袋往石墙上碰,不会有什么好处的啊,孩子。”

埃勒里微微露齿一笑。“碰一碰,说不定能碰出点儿灵感来,”他说道,咬了一下嘴唇,“我给你看一看吧。”他拿起了日记本,探长穿着毡拖鞋,惴惴不安地站起来看。埃勒里把这个本子打开,翻到最后一项记录上——在铅印日期“星期日,十月十日”下面,整齐清楚地用手写的小写字母作了日记。对面那一页的上端,铅印着“星期一,十月十一日”,整页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