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路德维克 6(第4/5页)

大家吵得不可开交,一些老百姓来围观这些穿军装的;夜总会的人也来了,怕闹出乱子来。这当口,我瞥见了我的那位金发姑娘。她一个人在桌子边(才不理会那大乱呢),站起来正要往洗手间走,我悄悄从人群中溜出来,在门厅里跟她搭上话,这儿正是存衣处和洗手间(除了服务的没有别人)。我跟她说话,就像一个不会水的人硬着头皮往河里跳,不管好不好意思,不得不上阵。我在口袋里摸索着,掏出好几张皱巴巴的一百克朗的钞票说:“你肯不肯跟我们一块儿去玩玩?比这里要强得多!”她望了一眼钞票,耸耸肩膀。我又接着说,我到外面去等她。她点头了,消失在洗手间又很快出来,套上大衣。她对我笑笑说,一眼就看得出来我跟别人不大一样。这话很使我高兴,我挽起她的胳膊朝街的另一头走去,拐过街角就在那里等洪萨和斯塔纳,他们还在惟一有个灯头照明的体育馆前。金发姑娘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大学生,当我说是,她才告诉我,昨天夜总会的衣帽处,有人从她那儿偷了些钱,可那钱不是她的,是厂子的,她眼下急坏了,因为人家为这个要把她告到法院去。所以她问我能不能借给她——就说是一张一百的吧。我探手进了口袋,给了她两张脏乎乎的票子。

没等多久两个伙伴就出现了,军衣军帽穿戴齐整。我朝他们打个口哨,但同时冒出三个当兵的(既不穿大衣又不戴军帽)朝他俩冲过去。我听不清他们问的是什么,但从那气势汹汹的话音里,我猜出了他们的意思:是要找我的金发姑娘。三个人中有一个扑向洪萨,于是又是一番吵闹和厮打。这下我也跑了过去。那时斯塔纳的对手是个炮兵,而洪萨要对付两个人。正在这两人要把洪萨打倒在地的一刹那,幸好我及时赶到,朝着正出手要打的两人中的一人挥拳过去。这些扛炮的家伙原本是仗着人多势众,一等势均力敌,那股锐气就大减了。他们中有一个被斯塔纳打趴在地上,我们趁着他们愣神的工夫赶紧溜之大吉。

那个金发女郎还听话地在街角等着。两个小伙子一见她欣喜若狂,大夸我有能耐,非要拥抱我不可。洪萨从他那长外套下居然抽出满满一瓶朗姆酒(我不明白他何以能把它从这场意外的遭遇战中救出来的),把它举得高高的。此时此刻,我们真是称心如意,只是不知道该上哪儿去,人家刚把我们从一个酒吧赶出来,别家酒吧也不许我们进;刚才那些气得要发疯的对手使我们没能乘上出租车,而这么站在原地随时都可能受到报复性的袭击。我们赶紧从另一条小巷走开。这条小巷两边开头还有稀稀落落的房屋,原来一边是墙,另一边是一个个栅栏;靠着一个栅栏显出一辆汽车的轮廓,紧接着,有一台农用机器的模样,上有一个钢板座位。“一个宝座呢。”我说。洪萨帮金发姑娘坐了上去,大约离地一米来高。酒瓶从手里传来传去,四人都喝。金发女郎开始变得话多起来,并先向洪萨挑逗:“我打赌你不会给我一百克朗的!”洪萨大模大样把一张一百的钞票交到她手里,没等第二张,那女郎已经把身上大部分衣服脱掉了,裙子撩了起来。接着一瞬间,她自己脱掉了裤衩。她用手拉住我,想把我拉到她的身边,但我一时怯阵,挣脱出来,把斯塔纳推过去顶替了我。他毫不迟疑地钻进了她的两腿之间。他俩刚在一起才不到二十秒钟;我想退到洪萨身后(我坚持当一个东道主,而且我仍有怯阵心理)。不过这一次,那金发姑娘自作主张,把我按在她的身上。经过一阵鼓励性的接触,我顿时兴起。她在我耳边软软地小声说道:“我是为你才来的,大傻瓜。”接着她又叹气,使我忽然觉得她实在是个温柔的姑娘,她爱我,我爱她,她不断地叹气,而我仍行着我的事,这时我突然听见洪萨的声音,他骂了句脏话,我顿时想起,她不是我爱的那种姑娘;我没等结束,猛然离开她,那女人几乎害怕了,说:“你捣什么鬼?”但洪萨已经到了她的身边,于是继续传出了叹气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