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辗转中国艺术(第2/18页)

酣畅淋漓直笔书

◎软硬相兼总相宜

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笔墨祭》

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即:礼、乐、射、御、书、数。《周礼·保氏》记载:“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可见,“书”早在中国文化之初就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书法在孔子那里是作为与礼乐同等重要的六艺之一而被提倡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书法最初主要地并不是一种技艺,而是一种修身行为;这里的修身甚至不是精神活动,而是一种身体行为;它通过对人的体姿的约束和规范,来达到“修身”的目的。书法对修身的重要性使其在发生伊始就被置于儒学价值序列的中心。对旧时文人而言,写得一手好字不单是一个才情问题,也实在是一种身份;书法不仅是进身之阶,更是对儒学秩序表示忠心的象征。直到今天书法还被视为制服那些好动的孩子们的昭然秘诀。

书法艺术要求美,要求古雅,当然用毛笔是最佳选择。毛笔写字,可大可小,可粗可细,能够充分发挥笔画变化的书写艺术。中国的书法和毛笔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它们和中国文化一样古远而灿烂。

甲骨文中有“聿”字,像手执笔。“聿”是“笔”的初文。《说文》:“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秦谓之筆。”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此秦制字,秦以竹为之,加竹。”从“竹”从“聿”是秦国的新造字。简化字改为从“竹”从“毛”,突出了毛笔的特点。

传说,笔是由秦国大将军蒙恬所造。西晋崔豹《古今注》中有记载:“牛亨问曰:自古有书契以来,便应有笔;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蒙恬始作秦笔耳。”所谓蒙恬造笔,实际不是发明,而是改进。蒙恬是统一六国的功臣之一,在秦始皇在位时,领兵驻守边关,修筑长城,北逐戎狄,威震匈奴;秦始皇崩,赵高矫诏赐死,蒙恬自杀。蒙恬只是一员武将,不是文臣。何以武将造笔,而不是文臣造笔呢?《说文》中有记载:“秦始皇初兼天下,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当时的戍边大军,需要书写大量文书,向皇帝报告。文字应用如此频繁,从而促进了文字的简化和笔的改进。蒙恬作为大军的主将,将军中的制笔技术做以改进,在古代是理所当然的。

清代赵翼《陔余丛考》中写道:“秦所用系竹笔,如木工墨斗所用者。”这便是竹笔。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墓中出土了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笔三支,笔杆竹制,上尖下粗,下端镂空成腔,以容笔毫。制法跟现代相似,据专家推测,这可能是蒙恬改进以后的形制。

毛笔是中国古代唯一的书写工具。上至君臣,下至庶民,但凡书写,都离不开毛笔,所以古人对于毛笔是极其重视的。晋成公这样写道:“古今之事,非文莫详,文字之烦,非笔莫记。笔者毕也,能毕万物之形,而序自然之理,诚文人之至宝,天地之伟器也。笔之有功于世甚巨,安可文房清供而小之?”而一般的使用者,只把它当成一种书画工具来看待,没有把毛笔当作一种文化来看待,更没有把毛笔与中国的文化联系起来。而把毛笔提升到文化理念来认识的,在当代首推红学家周汝昌先生。

周汝昌先生在他的《永字八法》一书中,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述毛笔。周老很反感时人把毛笔当作一种工具来对待,以至轻漫的态度。周汝昌先生认“毛笔——柔翰,是人类最高智慧创造中的一个重大品种。”“没有毛笔,不仅仅中国艺术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就连整个中国文化的精神面貌,也要大大不同。”他还说“西方文化艺术,其所以不能与中国相同——表现不出生动的气韵,高深的境界,正是由于不懂毛笔,不会使用毛笔,不理解毛笔的性能功用之奇妙。”这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认识了中国的毛笔,并为我们祖先这一伟大的发明感到自豪和骄傲。毛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伴随着中国的文字,从远古走到今天,走过五千多年的悠悠岁月。并且只要有中国文化、中国文字的存在,毛笔就将永远存在。它的生命力和中国文化一样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