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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阳光灿烂,不过无法判断是否会持续放晴。淋浴后,我换上新衣服。我已经很多年没穿裤袜了,我宁可在长裤下面套一双方便的短丝袜,不过我还记得怎样卷着套上来。裤袜轻薄纤细,所以我穿的时候十分小心,生怕自己的指甲划破它。穿上裤袜给我一种被包裹住的感觉,仿佛披上了别人的皮肤。

我把双腿变成黑的,头发变成金的。我拉长、加厚了睫毛,将粉红色腮红刷在脸颊上,嘴唇抹上自然界里很少能找到的暗红。照理说,应该比以前都更不像人类女性,可是似乎这样才最能得到接纳,也是我呈现在世界面前最恰当的外表,真令人困惑。我想我可以再更进一步,以古铜剂让皮肤发亮,喷上实验室用从植物及动物内脏中提炼出来的化学品制造而成的香味喷剂,但我不想那么做。我拿起新提包,随手锁上门。

为了安全起见,我将住处附近的大马路指定为接送地点,不愿透露住家地址,一辆不起眼的轿车准时停靠在那栋建筑外面。我坐进司机背后的座位,雷蒙就在旁边,司机迅速瞥了后视镜一眼。我花了点时间坐定,因为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连衣裙,想确认连衣裙不会让我的腿过度暴露。

一切都好花时间。以前我只要洗个澡,梳梳头发,套上长裤就可以。显然,女人味就表示要花许多时间来做任何事情,而且要做事前计划。我无法想象,穿着小猫跟鞋加上十旦尼尔[18]的裤袜,能够跋涉到尼罗河的源头,或是爬上梯子去调查粒子加速器内侧哪里有故障。

雷蒙的打扮很难估量整体效果如何,可是从我这个位置看来,他穿着熨过的白衬衫,打了黑领带,搭配黑长裤。我看不到他的脚,只好默默祷告他穿的不是运动鞋,即使是黑的也不行。

“你看起来不错。”他说。

我点点头,穿着新连衣裙的我,自我意识有点过剩,然后再看看他。他没刮掉他那个怪异的小胡子,可是修剪过,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出租车开始行进,我们加入了缓慢的晨间车流。广播快速含糊地胡言乱语,我们没看对方也没交谈,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火葬场地处郊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白色水泥及锐利角度形成的庞然大物。花园整齐有序,呆板的制式下却意外地种满盛开的美丽玫瑰。令我很开心的是,周边有不少成熟的大树,一想到它们的根生气勃勃地往前挺进,在这片土地的下方蜿蜒前行,我就觉得很棒。我们停靠在巨大的停车场里,虽说才十点半,可那里几乎已经停满车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有能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真是完全不合逻辑。我暗想,应该要有火车或班车才对,这里肯定是我们迟早都要到访的地方。

雷蒙付了车费,我们驻足片刻,将眼前场景尽收眼底。

“准备好了吗?”他说。

我点点头。前来吊唁的人为数众多,像是动作缓慢的黑色甲虫一样,鱼贯穿过这片土地。我们沿着小径步行,默契十足,不想急着离开树木、玫瑰及阳光而踏进室内。前门停着一辆长长的灵车,我们望着棺柩,上面盖着花圈。那个棺柩是个木箱,塞米的遗体应该就躺在里面。我忖度,在里头的他穿了什么,我希望是那件好看、舒适且散发着他的气味的红毛衣。

我们坐在室内的左侧,那排座位还蛮靠前的。这个地方已经半满了,喃喃对话组成了低沉的嗡嗡响,这种昆虫般的低沉嗡鸣,是我不曾在其他场所或情境听过的。

我拿起沿着排排座位摆放的纸张,上头写着“塞缪尔·麦克默里·汤姆(1940-2017)”,预告接下来的活动安排,同时列出经文及诗歌,突然间我好希望这件事快快结束,希望不用坐在那里体验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