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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描述的情形,我既不知情,也没有经验,可是虽然如此,我还是假装明白并点点头。同时,那个句子在我的脑海里不停跑过:他单身,他单身,他单身……

我把我的茶带回办公桌。他们的笑声现在似乎变成了窃窃私语,会让他们觉得有趣、好笑或不寻常的事,每每都让我诧异。我只能假设,他们过着备受呵护的生活。

珍妮是秘书,近来跟她最新的尼安德特人男友订了婚,那天下午大家要合送礼物给她。我贡献了七十八便士。我的皮包里只有硬币和五英镑纸币,我当然不会放那么大一笔钱进公用信封,替某个我几乎不认识的人买不必要的东西。多年下来,我一定已经贡献了几百英镑给别人买欢送礼、婴儿礼、特别生日礼,结果我得到什么了?又没有人理我自己的生日。

不管当初负责挑选订婚礼的人是谁,最后都选了酒杯跟成套的酒壶。你喝伏特加的时候,就没必要用这样的装备——我只用自己最爱的马克杯。是好几年前我在慈善商店买的,一面有个月亮脸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棕色皮革夹克衫,顶端有奇怪的黄色字体,写着:疯狂汽车秀。说实在的,我并不懂这个马克杯。不过,它可以装的伏特加分量恰到好处,不需要常常续杯。

珍妮假笑着说,订婚期不打算拉太长,所以我们不久后又要集资送她结婚礼物。在所有强制的财务贡献里,我最厌烦的就是这种。两个人在约翰·路易斯百货商场里逛来逛去,为自己挑选美好的礼物,然后要其他人买单,这未免太厚颜无耻了。他们会选碗盘餐具这类东西——我的意思是,难道他们目前都是徒手直接把食物从包装袋铲进嘴巴里的吗?我就是不懂,人类通过法律将关系正式化之后,为何会需要朋友、家人跟同事,替他们升级厨房用品?

我不曾真正地参加过结婚典礼,但几年前我曾和办公室其他同事受邀去参加洛蕾塔的婚宴。那是一家机场附近的可怕酒店,我们安排了一辆小公交车一起过去,我必须分摊交通费,还要加上进城往返的公交车票钱。整个晚上宾客必须自费买饮料,这点让我震惊。我承认,招待客人不是我的专长,可是如果你是主人,就应该有责任确保你的客人都有酒可喝吧?这在所有的社会和文化之中,都是待客的基本原则,有史记载以来就是如此。结果,我喝的是白开水——我很少在公开场合碰酒,只有独自一人在家里的时候,才能真正享受美酒。至少他们在稍晚的时候免费供应茶及咖啡,再配上劣质的咸酥点心,奇怪的是还有圣诞蛋糕切片。婚宴持续了好几个钟头,现场有跳舞的设备,糟糕的人伴着糟糕的音乐,一起跳着糟糕的舞。我一人独坐,没人邀我跳舞,这点我绝对可以接受。

其他客人似乎玩得很开心,至少我推断是这样。他们在舞池里拖着脚步,满脸通红,醉醺醺的。他们的鞋子看起来都很不舒服,他们对着彼此的脸大吼歌词。我再也不要参加那样的活动了,就算是为了一杯茶和一片蛋糕,也不值得。不过,那天晚上也不算是完全浪费时间,因为我想办法往我的购物袋里塞了快一打裹着餐巾纸的香肠卷,之后可以享用。遗憾的是,并不是很好吃——味道比品质如一的格雷格斯连锁面包店的差多了。

讨厌的订婚赠礼活动结束之后,我拉起无袖外套的拉链,关掉电脑,想到不久就能回家打开笔记本电脑,就觉得兴奋。稍早,我从伯纳黛特那里套出一点新信息,也许可以在网上找到一些关于他学生时代的实用信息。如果有全班合照该有多好!我很想看看他少年时期的模样,想知道他是一直都这么俊美,还是在后来的阶段才幻化为美丽的蝴蝶。我敢说,他从出生以来就令人惊艳。学生时代的他一定得过一连串奖项!音乐是一定的,可能还有英文,毕竟他写的歌词很精彩。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是比赛常胜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