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11页)

“你们的来意我全明白,南京的一切责任与沈默无关,整个行动过程由我一人负责。不过,我请求你们,押解赴京时保留我一点面子,因为苏州地方我的亲朋戚友很多。”

我答应了她的请求,征求院方同意,用苏州医院的救护车,把佘倩夫妇押送到南京来。

隔离审汛开始,佘倩供认,死者高翔是她亲手杀死的。

高翔是四川三台人,与余倩夫妇同是大学同学,三人平常感情很好。大学毕业后,他们由重庆来到南京,因为他们都是读工科的,到京以后,沈默和高翔很快就找到工作。沈默在江南营造厂当技术员;高翔在合记建筑公司当设计员兼负责采购建筑材料。

沈默为人忠厚诚实,聪明不露,对佘倩特别爱护。高翔灵巧善变,聪明形于外,体育、音乐、舞蹈样样都会,弹得一手好吉他,善于修饰外表,很得女人欢心。

佘倩本人患有轻度的心脏病,家庭经济富裕,因此毕业后不急于找工作,以休养为主。

她想在沈、高两人之中选择一个对象,作为终身的伴侣,而求归宿。但是两人各有所长,二者不可兼得,因此感到左右为难。而双方对她都在拼命追求。佘倩是苏州世家之女,父亲是工程师,祖父是老教授,已经退休了,家世非常好。佘在苏州城内有公馆,城外有别墅。别墅建在枫桥旁的寒山寺附近。

沈默和高翔两人经常到苏州来看望她的父母和祖父。佘倩涉世未深,看高翔比较活泼,芳心有点偏向他。但是她的父母和祖父都认为沈默为人老诚持重,风雅蕴藉,在事业上定有成就,爱情比较巩固。高翔外表风流涕洒,态度不免轻佻,有点华而不实,深恐事业不稳,爱情不固。因此,力促佘倩应该选择沈默为终身伴侣,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老人的怂恿下,摇摆不定的佘倩终于和沈默结婚。

佘倩是大家闺秀,又是大学生,既多情又漂亮,如今落入别人的怀抱,这对高翔来说。

是个沉重的打击。他痛苦、悲伤、妒嫉,愤恨!但他有忍人所不忍的克制精神,把自己内心愤激的情绪压下去,装出一副坦然自若的神情。就是在沈、佘的婚礼上,他也表现得那么自然、平静,仿佛从来也没有发生角逐失败的一回事,在他的脸上只能看出对好友幸福的虔诚祝贺。婚后,他经常到南京琅琊路七十五号沈默夫妇家去玩,跟他们十分友好,好像一家人一样。他在沈默面前,态度十分明朗,作风非常正派。沈默对他由同情转入信任。尤其佘倩对他由内疚而生怜惜,这是高翔处心积虑以求得逞的阴谋。另一方面,高翔在情场失意之后,经常沉于酒色,以酒来麻醉失败的创伤,他滥交女人,到处嫖妓,来发泄性的苦闷。因此生活腐化,用钱挥霍。

不久,沈默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外地,他考虑佘倩患有心脏病,担心一旦病情发作时无人照顾,特意嘱咐高翔就近关照。这是沈默的失策,引狼入室,使高翔有机可乘。

沈默离开南京的时候,高翔经常到佘家里,在丝毫没有外界的干扰下,本来就有恋爱之情的一对孤男寡女,好像干柴碰着烈火,其势不得不燃。抱着内疚怜惜的佘倩,怎么能够经得起这个情场老手高翔的撩拨,他俩终于发生了肉体关系,经常陈仓暗渡。这样甜蜜的生活不到三个月,佘倩知道了高翔品质败坏、到处玩弄女性的丑事,颇有懊悔之意。

出事前三天,佘倩和高翔两人一起到新都影院观看电影。在回家的途中,高翔邀佘清到弧光照相馆照相,余倩虽然心感为难,但又不忍排他之意,只好依他合拍了照片。

那天晚上,高翔在佘倩家里喝了很多酒,他趁着几分醉意,向佘提出一个要求,要求余倩到香港去,做一对长久的夫妻,而且在临行之前,要把沈默杀死,以绝后患。他说话时,态度是那样认真、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