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11页)

“我想,这丝毫没有责任,既有五倍的意外收入,又乐得做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便满口答应了她要求。

“于是她就在我这个房间里,擦了一根洋火,把底片烧了她果然给我五倍的报酬。”

我急问道:“你知道这个女的是哪里人吗?”

“不知道!”黄经理答着,又若有所思地说:“不过,当时她从皮包里拿钱给我的时候,无意中把一张名片拉出来,掉在地上,名片很讲究,是布纹纸镶金边。我马上蹲下去把它捡起来,交还给她,她还向我道歉。”

我追问道:“你记得那张名片写着什么名字吗?”

黄经理沉思一下说:“我记得中间是‘余情’两个字,其它没有看清楚。”

我紧接着问:“这两个字你确实看得清楚吗?’他满有把握地答:‘保证没有错。’我回到队里,马上调兵遣将,派了许多探员到各区警察局户籍股,把本区所属的户口全部拿出来,专门寻找‘余情’这个名字。

整整花了一天的时间,派出的探员纷纷回来报告,在全市一百多万的人口中,找不到一个“余情”,在现场所得的推一线索又告中断。

我感到非常苦闷,当晚,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头脑里一直思索着这个问题。久久不能入睡,一直到了半夜网点,我忽然醒悟起来,打破了这个“余情”之谜。

第二天清早,我就派第三组组长袁信马上到弧光照相调查黄经理的历史。不久,袁组长回来。他说,黄经理是学徒出身,这个人交际手腕很好,但是文化程度很低,字认得不多。

我听了这个报告,心中暗暗叫好,立即又调兵遣将,叫他们再到各地警察局户籍股去,今天我叫他们查的不是“余情’,而是‘佘倩’。我想,‘佘’姓的很少,字又偏僻;‘倩’是女人的名字,也不常见。黄经理文化程度有限,名片从地上捡起来,只不过一晃间就送还给她;而且又是女人的名片,按礼貌更不敢多看,很可能两字个都看错了。大家认为这个判断很对。

探员派出不到两个小时,派到上区警察局的那个小组探员回来报告:佘倩已经找到了,就在本管区琅琊路七十五号,正名佘韵秀,别号佘倩,年二十四岁。她的丈夫沈默,年二十六岁,是该户的户长,籍贯昆明大学毕业,从重庆迁来,职业技术员。余倩,没有职业,只写家务,也没有籍贯。

所得的材料就是如此,但我已是喜出望外了。

我马上带领三组组长袁信和四组组长姚志芳一起驾车前往佘倩家。

到了琅琊路七十五号,我们下了车,一看,那是一个独立的小别墅,围墙里面有一幢双层的小洋楼。大门已经上锁,我们三人只好翻墙进去,只见里面的洋楼也上了锁。我马上调来一个铜匠,整整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把各门的门锁通通打开。

我们进内一看,已经是人去楼空。卧房的一张油光漆的办公桌上,摆着一本“桌上日历”,撕到七月十五日星期六,由此证明,这对夫妇是出事当天晚上走的。

开启所有橱门、箱子、抽屉,所有值钱的东西通通带走了,厨房里面烧了一大堆纸灰,在这个屋子里找不到一点可供侦破的线索。

当我感到失望之际,突然看到茶几上放着一支已经打过的强心剂针筒,还有一小团药棉,拿起药棉一闻,还有些微酒精味道。

我估计,当天晚天,这双男女之间,有一个可能因神经过份受刺激,心脏病发作或休克了。

我们再仔细搜查,又在垃圾篓里发现了一个破瓷茶杯,我把它所有的碎片检了起来,放在桌上,用胶布慢慢粘起来。这个白瓷茶林,瓷薄质好,是江西景德镇的名产,杯面绘有一幅风景画,上有一首隶字唐诗,写着:“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诗的左上方写着:“沈默孙女婿留念”,诗的右下方写着:“枫桥老人佘韬题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