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第2/5页)

“He was one who had an eye for such mysteries”?
And will any say when my bell of quittance is heard in the gloom
And a crossing breeze cuts a pause in its outrollings,
Till they rise again, as they were a new bell's boom,
“He hears it not now, but used to notice such things”?

 

这二十行六音步诗构成了英语诗歌的荣光,其一切出众之处均归功于六音步。这里有一个问题:六音步诗句在这里的出现又该归功于什么呢?答案就是:为了让这位老人能呼吸得更轻松一些。这里的六音步不是为着其史诗意味,或其同样经典的哀歌意味,而是为着其三音步长的一呼一吸的特性。在潜意识层面,这种便利可以转化为富裕的时间和开阔的空白。如果你们同意的话,六音步其实就是一个拉长的瞬间,在《身后》中,随着一个又一个单词的不断递进,托马斯·哈代把这个瞬间拉得越来越长。

这首诗的构思十分简单:诗人在思考他不可避免的离去,他描绘出一年四季的四幅微型画,其中的每一幅均可能成为他的离去之背景。这首诗的题目引人入胜,它没有一位诗人在诉诸此类前景时通常会带有的情感投入,其发展基调为忧郁的沉思,人们可以设想,这正是哈代先生的初衷。但是,这首诗在其发展过程中似乎稍稍脱离了他的控制,出现了某些计划之外的东西。换句话说,艺术战胜了技巧。

但是让我们从头开始,这里的第一个季节是春天,与它一同出现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那笨拙的、几乎在嘎吱作响的优雅:五月刚一出现,重负便随即落下。这一点在读完第一句后变得越发醒目:“当今世在我颤抖的停留背后锁上它的后门”(When the Present has latched its postern behind my tremulous stay),这一句可谓相当倨傲,而且嘎吱作响,句中几个发出绝妙嘶声的咝音汇成一股,涌向句末。“颤抖的停留”(tremulous stay)是一个绝妙的词组,人们可以设想,这能让人联想到这位年岁已高的诗人自己的声音,同时也为全诗的其余部分奠定了基调。

当然我们也要意识到,我们是透过二十世纪末现代诗歌语汇的棱镜来看待这一切的。在这一棱镜中显得倨傲和陈旧的东西,在当时却未必会产生同样的效果。说到催生委婉说法,死亡在这件事上独占鳌头,在最后审判时死亡可以引用这些婉辞作为它的自我辩护。以这种委婉说法的标准来看,“当今世在我颤抖的停留背后锁上它的后门”一句仅凭一点便很出色,即它表明这位诗人更关注的是他的语汇,而非他所描绘的前景。这行诗充满安宁,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此处的重音词都是两个或三个音节的单词:非重读音节以一种附言或事后补充的意味淡化了这些单词的其余部分。

实际上,六音步,亦即时间的拉长,以及其填充,全都开始于“颤抖的停留”。但直到在完全由单音节词组成的第二行中,重音落在了“五月”(May)头上,事情才真正展开。从声音角度看,第二行的总体效果是让人感觉到哈代先生的春天比任何一个八月都更加枝繁叶茂。但从心理效果上看,人们却有这样一种感觉,即琳琅满目的修饰语溢出了诗句,甚至漫入了使用带连字符的荷马式修饰语的第三行。总的感觉(体现在将来完成时中)就是,时间放慢了脚步,被每一秒钟所延缓,因为每一个单音节的词就是说出口的或写在纸上的一秒钟。

伊沃·温特斯[24]曾这样评价托马斯·哈代:“一只最锐利的观察自然细节的眼睛。”我们当然能赞叹这只眼睛——它锐利得足以把树叶的背面比作新纺的丝绸,可这却会让我们忘记去颂扬那只耳朵。如果大声朗读这些诗句,你们便会在第二行被绊倒,会把第三行的前半段口齿不清地一带而过。你们便会意识到,诗人在这些诗行里塞进如此之多的自然细节,这本身并非目的,他是为了填充格律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