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2/2页)

这种依赖性是绝对的,专断的,但它也会解放你。因为,作为一种永远比作者更为古老的东西,语言还具有其时间潜力——即未来的全部时间——赋予它的巨大的离心力。这一潜力虽说也取决于操这一语言的民族的人数,但更取决于用这一语言所写的诗的数量。只要想想古希腊罗马文学的作者们就够了,只要想想但丁就够了。比如,今天用俄语或英语创作的作品,就能为这两种语言在下一个千年的存在提供保证。诗人,我重复一遍,是语言存在的手段。或者如伟大的奥登所言,诗人就是语言赖以生存的人[11]。写下这些诗句的我不在了,阅读这些诗句的你们不在了,但写出那些诗句的语言和你们用以阅读那些诗句的语言却将留存下来,这不仅由于语言比人更为长久,而且还因为它更能够产生突变。

然而,写诗的人写诗,并不是因为他指望死后的荣光,虽然他也时常希冀一首诗能比他活得更长,哪怕是稍长一些。写诗的人写诗,是因为语言对他作出暗示或者干脆口授接下来的诗句。一首诗开了头,诗人通常并不知道这首诗会怎样结束,有时,写出的东西很叫人吃惊,因为写出来的东西往往超出他的预期,他的思想往往比他希求的走得更远。只有在语言的未来参与进诗人的现实的时刻,才有这样的情形。我们知道,存在着三种认知方式,即分析的方式、直觉的方式和《圣经》中先知们所采用的“天启”的方式。诗歌与其他文学形式的区别就在于,它能同时利用这所有三种方式(首先倾向于第二和第三种方式),因为这三种方式在语言中均已存在;有时,借助一个词,一个韵脚,写诗的人就能出现在在他之前谁也没到过的地方,也许,他会走得比他本人所希求的更远。写诗的人写诗,首先是因为,诗的写作是意识、思维和对世界的感受的巨大加速器。一个人若有一次体验到这种加速,他就不再会拒绝重复这种体验,他就会落入对这一过程的依赖,就像落进对麻醉剂或烈酒的依赖一样。一个处于对语言的这种依赖状态的人,我认为,就可以称之为诗人。

一九八七年


[1] 布罗茨基于198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篇演讲稿用俄语写成,题为“Лица необщим выражением. Нобелевская лекция”,英文版题为“Uncommon Visage. The Nobel Lecture”。

[2] “精英分子”用的是法语“la créme de la créme”。

[3] 原文为拉丁文“urbi et orbi”,是教皇诏书上的称谓用语。

[4] 语出俄国诗人巴拉丁斯基(1800—1844)的《我未被我的缪斯晃瞎眼》一诗。

[5] 语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白痴》中阿格拉娅对梅什金公爵所说的一句话:“您要是再在我面前说什么死刑之类的话……说什么‘美将拯救世界’……您以后就别在我面前现身!”

[6] 这大约是布罗茨基对英国诗人阿诺德(1822—1888)的《诗歌研究》(1880)一文之观点的归纳。

[7] 此处略去四个人名。

[8] 阿多尔诺(1903—1969),德国哲学家。

[9] 斯特兰德(1934年生),美国诗人,布罗茨基的友人。

[10] 曼德施塔姆在回答“什么是阿克梅主义”的问题时曾回答:“就是对世界文化的眷念。”

[11] 语出奥登的《悼叶芝》(In Memory of W. B. Yeats)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