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2/3页)

如今有这么一个主张流传甚广,似乎作家,尤其是诗人,应当在自己的作品中采用街头语言和大众语言。这个带有虚幻的民主性和显见的功利目的的主张对于作家来说是荒谬的,这是一个使艺术(这里指文学)依附于历史的企图。只有当我们认定智人已该停止进化时,文学才应该用人民的语言说话。否则,人民就应该用文学的语言说话。

每一个新的美学现实都为一个人明确着他的伦理现实。因为,美学即伦理学之母;“好”与“坏”的概念首先是一个美学的概念,它们先于“善”与“恶”的范畴。在伦理学中之所以不是“一切均可能”,正是由于在美学中也不是“一切均可能”,因为光谱中颜色的数量是有限的。一个不懂事的婴儿哭着拒绝一位陌生人,或是相反要他抱——拒绝他还是要他抱,这婴儿下意识地完成着一个美学选择而非道德选择。

美学的选择总是高度个性化的,美学的感受也总是独特的感受。每一个新的美学现实都会使作为其感受者的那个人的面容越发地独特,这一独特性有时能定型为文学(或其他类型的)趣味,这时它已经自然而然地成为抵抗奴役的一种防护手段,即便不能成为一种保障。因为一个带有趣味,其中包括文学趣味的人,会较少受到各种政治煽动形式所固有的陈词滥调和押韵咒语的感染。问题不仅在于美德并不是能创作出杰作的一种保证,更在于恶,尤其是政治之恶,永远是一个坏的修辞家。一个个体的美学经验愈丰富,他的趣味愈坚定,他的道德选择就愈准确,他也就愈自由,尽管他有可能愈是不幸。

我们正应当在这一更为实用而较少玄虚的意义上去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美拯救世界”[5]的看法,或是马修·阿诺德的“诗歌拯救我们”[6]的观点。世界大约是不堪拯救了,但单个的人总是能被拯救的。美学鉴赏力在每个人的身上都发展得相当迅速,这是因为:一个人,即便他不能完全弄清他是什么以及他究竟该做什么,他也能下意识地知道他不喜欢什么以及什么东西不合他的意。就人类学的意义而言,我再重复一遍,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因此,艺术,其中包括文学,并非人类发展的副产品,而恰恰相反,人类才是艺术的副产品。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使我们有别于动物王国的其他代表,那便是语言,也就是文学,其中包括诗歌,诗歌作为语言的最高形式,说句唐突一点的话,它就是我们整个物种的目标。

我无意在此提倡强制推广诗歌写作训练,然而,把知识阶层和所有其余的人区别开来的社会划分却是我所不能接受的。在道德关系中,这一划分近似于社会的贫富划分;但如果说为社会不平等的存在找到一些纯实体、纯物质的证据尚有可能的话,那么要为智力上的不平等找到这样的证据则是不可想象的。和其他方面的情况不同,这方面的平等我们天生就有。这里谈的不是教育,而是语言的教育,这方面最细微的不准确也能招致荒谬选择对人的生活的入侵。文学的存在预示着在文学的注视平面中的存在,不仅在道德意义上,同时也在词汇意义上。如果说,一部音乐作品还能给一个人在听众的被动角色和积极的演奏者之间进行选择的可能,那么文学——按蒙塔莱的说法,它是一种彻底的语义学艺术——却使这个人注定只能充任演奏者。

我以为,较之于其他任何角色,人应该更多地扮演演奏者的角色。而且我还以为,由于人口爆炸,由于与此相连的日益加剧的社会原子化,也就是说,由于日益加剧的个体的隔绝化,这样的角色愈来愈不可回避。关于生活,我不认为我比任何一位我的同龄人知道得更多,但我觉得,作为一个交谈者,一本书比一个朋友或一位恋人更加可靠。一部长篇小说或一首诗并非独白,而是作者与读者的交谈,是交谈,我重申一遍,是最真诚的、剔除任何杂念的交谈,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它是两个厌世者的交谈。在进行这样的交谈时,作者与读者是平等的,反过来也一样,这与他是不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并不相干。这一平等是意识的平等,它能以记忆的形式伴随一个人的终生,朦胧或清晰,早或晚,恰当或不恰当,它都决定着个体的行为。在谈到演奏者的角色时我指的正是这一点,更自然地说就是,一部长篇小说或一首诗就是作者和读者双边孤独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