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面》入选信件文档编号076 抵命的人数最好略高于洋人伤亡的人数

曾国藩写给奕䜣

1870年

曾国藩(1811—1872),中国近代政治家、战略家、理学家、文学家,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封一等毅勇候,与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并称“晚清中兴四大名臣”。

1870年春,天津发生多起儿童失踪绑架的事件。6月初,天气炎热,疫病流行,育婴堂中有孤儿患病而死。于是民间开始传言外国修女绑架杀死孩童作为药材之用。由于沟通不畅导致双方冲突,数千民众最终焚毁了教堂,包括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在内的二十一名外国人丧生。外国军舰来到天津,七国公使向总理衙门抗议。曾国藩受朝廷委派前往天津调查处理此事。他以当时清朝的国力不足以抗洋而选择尽量息事宁人的策略。其间屡受洋人胁迫,并与主政的恭亲王频繁沟通。在事件处理的最后阶段,曾国藩给恭亲王写了此信。他在信中建议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民怨沸腾,自己也觉“外惭清议,内疚神明”,1872年黯然离世。

曾国藩顿首上书王爷殿下、列位大人阁下:

英国公使威妥玛说起天津教案,说什么中国故意拖延不办,难得法国公使罗淑亚耐心容忍之类的话,他这是在特意从旁挑祸。虽然您的处理能够坚持定见,刚柔互用,让法国公使罗淑亚不至于立即决裂。但内有英国公使威妥玛帮他出主意,外有凶犯未能迅速缉拿归案,决裂与否,仍属毫无把握。

我这里缉拿凶犯之难,审讯定罪之难,只可以秘密呈报给您和周围的人,不宜全都告诉洋人。我原来计划查出凶手二十一人,这个数字正好与洋人的伤亡人数一样。昨天收到了您的来函,说国人抵命的人数最好略高于洋人伤亡的人数,否则我们想一命抵一命,恐怕洋人会变为一官抵一官,将来更费周折。您的想法细密周致,让我钦佩不已。昨天丁日昌大人来见我,我跟他反复商量,也觉得抓的人太少,让您没办法每天凭空跟洋人争论,老是担心激怒了洋人让事态发生变化。我已经严令各级文武官员迅速侦查缉拿,限定四日之内在数量上抓够二十人,逾期没完成的,立即从重处分。我们很快就达到了这个数字,加上以前抓的,现在一共抓了三十七人,也可以多少堵住洋人的嘴了。我们将继续展开查访。现在准备以够处死的级别通缉捉拿五十余人,最终处死二十人左右,其余各犯建议分别轻重,判处充军、流放等罪,还有一些可以准备随时释放。咱们抓的虽然是老百姓,但人数更多,可以用这个方式让洋人接受。而判决有轻重,也不至于让人觉得滥杀无辜激起公愤。至于本案办理迟缓,我曾国藩实在难辞其咎。

天津知县刘杰已于二十五日押解到天津,知府张光藻在二十七日到。因为受到洪涝阻滞,改走了水路,所以行程稍微晚了一点。这两天会马上进行审讯,整理口供,呈送给您。此外,所有案犯审讯取供、全案审理终结的事,计划以八月二十三日为限。立这个期限,是为了催促下属,也是为了督促我自己。八月二十三日以前,如果罗淑亚公使急着带法国人出京回国,还请您委婉劝阻,告诉他曾国藩已经自己设定了期限,如果逾期仍无头绪再出京不迟。如果没到期限就可以速了交卷,那他一定会力求速了的。

被抓的王三、安三等信教的当事人早已释放,似乎不必再三追究。洋人如果以刑讯逼供为借口指责,将来讯问府县,如果确实有滥用刑讯的事情,自然会按律治罪,决不会轻饶。

复颂钧安,即希垂鉴。不具。

原文

曾国藩顿首上书王爷殿下、列位大人阁下:

廿五日接读隶字五十六号来示,敬承一一。

威使议论此案,谓中国安心不办,难得罗使耐性等语,其意专欲从旁挑祸。虽经尊处坚持定见,刚柔互用,罗使不致即形决裂,然内有威使为之谋主,外则凶犯未能速获,决裂与否,仍属毫无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