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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着那辆道奇柯尔特把史蒂夫带去了城里。女探员开车,另一个体形魁伟的白人小胡子坐在她身边,在小车里伸展不开手脚。没人说话。

史蒂夫表面不动声色,心底却恼怒异常。他凭什么要戴着手铐,这么不舒服地挤在车里呢?他现在明明应该在拿着冷饮,舒舒服服地待在简妮·费拉米的公寓里啊。他们最好早点儿弄明白缘由,让这一切快些过去。

警察局位于巴尔的摩红灯区,是一栋粉红色的花岗岩建筑,附近林立着不少露天酒吧和色情店铺。车子驶上坡道,进入局内的车库,和满库的警用巡逻车和柯尔特这类廉价小轿车停在一起。

下车后他们把史蒂夫带进电梯,领进楼上一间黄色墙面的无窗屋子,接着解开史蒂夫的手铐,把他一个人丢在了那儿。史蒂夫猜他们把门锁了,但没去核实。

屋里有一张桌子和两张塑料硬椅。桌上的烟灰缸里丢着两个烟蒂,都是带滤嘴的那种,其中一枚烟蒂上还有口红印子。门上嵌着块不透明玻璃,史蒂夫看不见外面,但他猜想他们看得见里面。

看着烟灰缸,他真希望自己也抽烟。在这么间黄墙面的牢房里总得干点儿什么吧,于是他就踱起步来。

他对自己说,不可能真出问题。他看过传单上的照片,虽然有几分像他,却并不是他啊。毫无疑问他是长得像强奸犯,但他要是和其他高个小伙儿站成一串儿,受害者绝不会把他挑出来。毕竟那个可怜的姑娘肯定死死盯过那个混蛋很长时间,那家伙的脸早就烙刻进她的记忆里了。她绝不会认错人。

但警察无权让他这么等着。好吧,他们是得把他看成嫌疑犯,但他们没必要让他等一个晚上啊。他是个守法公民呢。

他尽量往好处想。这么走一遭也算是近距离接触了美国司法系统。接下来他给自己辩护,这不也是个绝好的实践机会吗?等到将来他代表被控犯罪的委托人时,就很清楚警方拘留的道道啦。

他以前见过审讯室的样子,但和这次的感觉大不相同。他当年才十五岁,被老师带着来投案。他来警察局之后立即就承认了罪行,并对一切情况供认不讳。警察看见他也受了伤,说明这不是单方面的殴打。后来他的父母就把他接回了家。

那是他这辈子最羞耻的时刻。父母走进屋子的时候,史蒂夫恨不得死了才好。父亲表情痛苦,好似受了奇耻大辱;母亲的神色里则透着哀伤;他们两人都带着疑惑而又难过的神情。这种时候,他只能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事后他每每想起,还是觉得喉咙发哽。

但这次不同。这次他是无辜的。

女探员带着只文件夹走了进来。她已经脱掉外套,但枪还别在腰带上。这是个四十岁左右的黑人妇女,有点偏胖,一副这里我做主的神气。

史蒂夫看见她顿时松了口气,说道:“谢天谢地。”

“谢什么?”

“你总算是来了,我可不想在这儿待上一整晚。”

“你能先坐下来吗?”

史蒂夫坐了下来。

“我是米雪儿·德莱威尔警监。”她从文件夹里取出一张单子放在桌上,“你的全名?住址?”

他如实相告,她记下来后又问:“年龄?”

“二十二岁。”

“教育程度?”

“大学毕业。”

她填完之后把表单推给他。只见抬头上写着:

警察局

巴尔的摩,马里兰州

享有权利的说明

第六十九号文档

“请把文档上的五句话念出来,然后把你名字的首字母缩写签在每句话后面,那里给你留出空了。”她递给他一支笔。

他开始默读文档,并且写下首字母缩写。

“你得念出声来。”她说。

他想了想,问道:“为了知道我认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