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戈(第2/4页)

理查德挽着我的胳膊,领着我走向门口的汽车。没有人知道我们去哪儿。人们估计,我们可能是去城外某个幽静浪漫的小旅馆。其实我们只是绕着街区兜了一圈,又回到举行婚礼的约克皇家饭店,然后从边门进去,偷偷上了电梯。理查德说,明天我们要乘火车去纽约,而联邦车站就在街对面,干嘛还要舍近求远呢?

关于我的新婚之夜,或者说新婚的下午,我能说的甚少。根据人们所说,当时太阳还未落山,整个房间沐浴在玫瑰色的夕照之中,因为理查德没有拉上窗帘。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仅有的一点新婚知识来自瑞妮。她告诉我,接下来的事并不令人愉快,很可能还会有痛楚;关于这一点,她没骗我。她还暗示说,这种不愉快的事或不愉快的感觉很平常,对此不必大惊小怪——所有的女人,或者说所有的已婚妇女,统统都经历过。咬咬牙挺过去,她如是说。她还说会流一点血,事实果然如此。(不过,她没告诉我为什么。这种事真令人惊奇。)

我觉得此事毫无乐趣可言——我感到厌恶,甚至感到受罪。我还不知我丈夫认为这种情况十分正常,甚至合他心意。有些男人觉得,一个女人体验不到性的愉悦是好事,因为那样她就不至于去外面寻欢作乐;我丈夫就是怀有这种心态的男人。或许这种心态在当时十分普遍。或许不是。我不得而知。

理查德叫了一瓶香槟酒,在合适的时间送到房间里来,同时还有我们的晚餐。当服务员在铺着亚麻台布的简易餐桌上摆酒食的时候,我一瘸一拐地跑进卫生间,把自己关起来。我穿着威妮弗蕾德认为在这个场合该穿的衣服:一件软缎的粉红睡衣,镶有精致的灰色网状花边。我用浴巾清洗身子,后来不知把浴巾怎么办:染上的血迹太明显了,好像我流过鼻血一样。最后,我把浴巾丢进废纸篓,希望女佣会认为是不小心掉进去的。

然后,我给自己喷上“柳”牌香水,这种香味闻起来脆弱而苍白。现在我才发现,这香水是根据一出歌剧里的女奴命名的。命运注定她宁可自杀也不愿背叛自己所爱的人,而对方却爱上了别人。歌剧的情节便是这样。我并不觉得这香味很吉利,而我却担心它让我身上发出怪味。我本来没有怪味。怪味来自理查德,但现在却成了我的了。当我跳进冷水时,我不由自主地喘起来,剧烈地吸气。

晚餐是牛排和沙拉。我吃的主要是沙拉。当时饭店里的莴苣都是一个味儿:像淡绿的水,又像是霜。

第二天去纽约的旅程平静无事。理查德读报,我看杂志。我们的谈话和婚前没什么两样。(我也许不该称其为谈话,因为我说得不多。我只是微笑表示同意,并不在听。)

在纽约,我们和理查德的朋友一起在餐馆吃饭。那是一对夫妇,我已经忘了他们的姓名。毫无疑问,他们肯定是暴发户,身上散发着铜臭。他们从上到下穿得就像用胶水贴了一身的百元大钞一样。我纳闷,他们是如何赚到这么多钱的?有点来路不明。

这些人和理查德并不是很熟,他们也并不渴望这样。他们只不过是欠他一些东西——为某些不能言明的利益而有求于他。他们怕他,有点巴结他。我从他们点烟的情形可以看出这点:谁为谁点,速度有多快。理查德对他们的恭敬十分满意。他喜欢有人为他点烟,而且爱屋及乌地也为我点烟。

理查德不仅喜欢有一小群献媚者跟随左右,而且竟然让那些人和我们同行,因为他不愿意和我单独在一起。这一点我能感觉出来。我并没有多少可以指责他的理由。毕竟他现在还在陪着我,对我呵护有加,温柔地在我肩头披上衣服,给予我体贴入微的关心,把手轻轻搭在我的身上。他不时地环顾四周,看看有哪个男人在妒忌他。(这当然是我现在想起来的;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