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善之我见(第3/5页)

在伟大的艺术作品面前,一个人的反应到底是什么呢?当他在卢浮宫看到提香的《埋葬基督》时,或是听到《歌唱大师》的五重奏时会是什么感受呢?我知道我的感受如何,那是一种兴奋夹杂着喜悦的感觉,同时充满理性和感性,是一种让我获得某种力量进而从人性的束缚中获得解放的幸福感。同时,我感受到自己处于一种充满人类同情心的温柔心境之中。我因此而觉得踏实,内心平静,精神上也感到超然。确实在某些时候,我看着某些画作或雕像时,听着某些音乐时,我的内心还有一种强烈的情感,然而我只能用神秘主义者惯用的语言来描述它:与神合一。我认为这种与更宽广的现实的交融感并非只是宗教人士的特权,它也能通过除祈祷和斋戒以外的方式来实现。但我也问过我自己这种情感究竟有何用处。当然,就它本身的欢快和愉悦而言它是好的,但是什么让这种感觉可以超出其他的愉悦,以至于当把这种情感和其他的愉悦相提并论时是对它的一种贬低呢?难道杰里米·边沁当真如此愚蠢,才会说出所有的幸福感受都是差不多,只要愉悦的程度相同,少儿游戏便和诗歌一样?神秘主义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很明确,他们认为一般的欢欣毫无意义,除非它能磨砺一个人的性格,或让一个人采取正确的行动,这种欢欣的价值便在于实际行动中。

似乎是命中注定,我要生活在一群具有美学识别力的人中。我并非指那些从事创作的人,在我看来,那些创造艺术的人和那些享受艺术的人有着巨大的区别。艺术创造者之所以创造,是因为他们内心的渴望让他们不得不将通过创造来让自己的人格外化。如果他们创作出来的东西具有美感,那么这是一种偶然,他们本来的目的极少是为了创作美的东西。他们想要释放那充满重负的灵魂,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用他们手头的笔、颜料或者黏土,用那些他们生来就善用的工具。我现在要谈到的,是那些将对艺术的沉思和欣赏作为生活主要事业的人。我很少能发现他们有让我钦佩的地方,他们虚荣而自满,不善处理生活中的事务,却鄙视那些谦逊工作的人。只因为他们读了一些书,看过一些画作,就以为自己要高他人一等。他们借用艺术来逃避现实生活,还愚昧无能地鄙夷万物,贬低人类基本活动的价值。他们实际上和瘾君子别无两样,甚至比瘾君子还要更糟糕,因为瘾君子并未自视过高,也没有瞧不起自己的同类。和神秘论的价值一样,艺术的价值在于它的效果。如果艺术只能带给人愉悦,不管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有多大,它的影响也不甚明显,甚至不过等同于一些牡蛎和一品托梦拉榭葡萄酒带来的愉悦。如果艺术是一种慰藉,那么足以。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可避免的邪恶,如果人类偶尔能从古往今来遗留下来的艺术作品中寻求庇护,这样是极好的。但这并非逃避,而是汲取新的力量来面对这些邪恶。如果说艺术是人生重要价值的一种的话,那么艺术必须教会人们谦逊、容忍、智慧和慷慨。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正确的行动。

如果说美是人生的价值之一,似乎很难让人相信使人鉴别美的审美感只属于某一个阶层的人。少数人拥有的审美感是所有人所必需的东西,这种观点很难让人信服。然而,美学家们却大多是这样认为的。我必须坦白,在我愚蠢的青春岁月中,曾认为艺术不过是人类活动的最高成就,它使人类的存在变得有意义(我曾将自然之美也归于艺术的门类,因为我曾经非常确信——到现在依旧认为——自然之美是由人类创造的,正如他们创作绘画和音乐那般),而我还十分自信地以为,只有少数人才懂得欣赏艺术。但是我的这个想法早就改变了。我不相信美是一个只属于少数人的领地,同时我倾向于认为,如果艺术只对于那些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才有意义的话,那么这样的艺术同它领地里所属的那少数人一样不值一提。只有当艺术可为所有人欣赏的时候,它才是伟大和有意义的,阵营性质的艺术不过是种玩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