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第3/3页)

那么,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要给人以指示还是愉悦?如果小说的目的是给人指引的话,那就不算艺术形式了。因为艺术的目的便是愉悦。关于这一点,诗人、画家以及哲学家都是同意的。然而,因为基督教教导人们对愉悦保持戒备,认为愉悦是腐蚀他们不朽灵魂的陷阱,艺术的愉悦性这一真相使许多人大为吃惊。将愉悦视作一件美事显然更加合理,但要记得某些欢愉也会带来不爽的后果,有时还是最好避开。一般人认为愉悦仅是感官层面的,这是自然的,因为感官上的愉悦要比精神上的愉悦更加鲜明。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愉悦分为心灵的愉悦和身体的愉悦,心灵的愉悦虽不如身体的愉悦刺激,却更加持久。牛津词典对于艺术一词给出这样的定义:“艺术是个人审美的一种运用技巧,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文学创作等。”这个定义非常好,紧接着它又解释道:“特别是在现代工艺的运用中,通过工艺和作品本身的完美来展现艺术本身的技巧。”我想这便是每个小说家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没有人做到过。我认为我们或许可以称小说是一种艺术形式,也许不是高雅类的艺术,但终究还是归为艺术的范围。然而,小说本身是不太完美的一种形式。鉴于我曾在各地的演讲中涉及过这类题材,我在这里能讲的和过去我所提到过的内容也差不多,那么我就简短地从过去那些演讲内容中引用一些内容。

我认为将小说作为传播知识的平台是一种陋习,读者会因此受到误导,因为这样做会让他们觉得能够轻易地获取知识。获取知识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必须得付出艰辛的努力。要是我们能在果酱般美味的小说中吸收那些实用知识的药粉,那自然是好的。但真相是,加工得如此美味后,我们无法肯定其中的药粉是否还能起效。因为小说中所描述的知识总归带有作者的偏见,其可信度大打折扣。如果了解到的知识有所歪曲,那还不如不了解的好。没有理由要求小说家在做一名小说家之外,还要成为什么家。他只要是一名好的小说家就够了。他应该对诸事都知晓一点,但又不必成为任何一个特定领域的专家,不仅没必要,那样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他只需品尝一小口羊肉就可以知道羊肉的味道,而不用吃光整只羊。通过小说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便可以向你描述爱尔兰炖肉的美妙味道。相反,当他从描写事物变换到,陈述他对养羊以及整个羊毛产业,甚至澳大利亚的政治现状的看法时,就应该对他的观点采取保留态度。

小说家总是听任自己的偏见。他所选择的题材、所塑造的人物以及对他笔下人物的态度都受自己偏见的影响。无论他写的是什么,都是对自己个性的表达,也是他的内在本能、感觉和经历的集中表现。不管他多努力去保持客观,他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隶。不管他多努力想要去保持公正,他或多或少都会偏向某一方立场。在作品开篇,他便开始让你注意到某个人物,继而引发你对这个人物的兴趣和同情。亨利·詹姆斯曾一次又一次地强调,小说家必须懂得在作品中营造戏剧化的效果。尽管这种说法不是很明晰,但有效地揭示出小说家会为了抓住你的注意力而戏剧化地组织小说里的材料。如有需要的话,他会牺牲掉真实度和可信度来完成他想要达到的效果,而那并非科学类或信息类作品的创作方式。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