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橱窗(第4/6页)

警察局不相信有什么奇迹。因此,所有的人,不论是被抓到的还是自首的,统统得蹲班房,刑期是四星期至两个月不等。

我本人有时也被关在家里,因为妈妈自然猜到了我的比玻璃更硬的声音同犯罪事件有关,虽然她不说出口,并且很聪明地不去向警察局坦白。

马策拉特则相反,装出遵守法纪的样子,板起面孔,要审问我。我一概拒不招认,并手腕越来越高明地用我的铁皮鼓作护身符,用我永远像三岁小孩似的个子作挡箭牌。每逢马策拉特审问完了,妈妈总是这样大声嚷道:“是那个矮小子的罪过,就是他,他吻了奥斯卡的前额。我当时就预感到,这可不是好事情,因为奥斯卡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

我承认,我受了贝布拉先生的影响,影响虽不大,但持续时间很长。甚至家庭禁闭也管不住我,我总能遇到一些良机,溜出去个把钟头,而且没有人来盘问我。我于是又用歌声在缝纫用品店的橱窗上割开一个臭名昭著的圆窟窿,使一位看中了橱窗里某件陈列品的有为青年捞到一条真丝的紫红色领带。要是您问我,我把擦得锃亮的橱窗割开一个巴掌大的圆孔,这种诱惑力已经相当不小,是否还有邪恶在左右我增加这种诱惑力呢?奥斯卡的回答是:没错,是邪恶。仅仅由于我站在黑洞洞的大门口,就证明我是受邪恶左右的。因为众所周知,门洞是邪恶最爱呆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也不想缩小这种诱惑术的邪恶的性质。因此,今天,在我既没有机会去诱惑别人,也不再有这种癖好的时候,我必须对自己和我的护理员布鲁诺说:奥斯卡,你不仅满足了所有默不作声但心中深爱自己目的物的那些冬季行人较小的和不大不小的愿望,而且还使站立在橱窗前的人们认识了自己。某些体面的、穿着时髦的太太,某些规矩的老绅士,某些笃信宗教以保持青春的老小姐,如果他们没有受到你的声音的诱惑而去偷窃的话,他们是决不会认识到自己身上还会有窃贼的禀性的,更不用说那些正人君子的转变了,他们在受你诱惑之前,甚至将一个本领不到家的小小扒手都看做是罪该万死的危险家伙。

有一个人,我每天晚上埋伏着窥伺他,他也曾三次拒绝偷窃,最后还是动了手,并且成为从未被警方发现的窃贼。此人便是埃尔温·朔尔蒂斯博士,检察官,州高级法院里令人畏惧的起诉人。他变成了一个温柔、宽容、在判决时几乎最讲人情的司法人员,因为他已经献身于我这个窃贼崇拜的小半仙,并且抢了一个真灌毛的修面刷。

一九三七年一月间,有一次我久久地忍着冻站在一爿珠宝店对面。这家店铺开在市郊一条林阴道上——栽种的通常都是械树。尽管地点偏僻,但是招牌很响。在陈列首饰和手表的橱窗前,有那么一些可以诱惑的对象,要是他们站在别家店铺的陈列品前,譬如女用长统袜啦、兔绒皮帽啦、利口酒啦等等,我早就毫不犹豫地施展我的法术了。

这就是珠宝对人产生的影响。人一见珠宝,性子就变慢了,变得爱挑剔了,像看珍珠项链似的,可以没完没了地转着围看下去。我也不再用分秒来计时,而是改用“珍珠年”,因为我考虑到,珍珠比脖子耐久,腐烂的不是手镯而是手腕,在坟墓里挖掘到的不是手指而是戒指;总而言之,我也在慢吞吞地选择,嫌这个看橱窗的人充阔老充得太过分,因此不配让他戴珠宝首饰,又嫌那个过于小家于气。

珠宝商班泽默尔的橱窗里陈列品并不多。几块精选的手表,瑞士的优质货,天蓝色丝绒上几枚同一种式样的结婚戒指,橱窗中央,有六件,确切地说,七件精选出来的陈列品:一条盘了三圈的蛇,用不同色泽的黄金打成,细工镂刻的蛇头上镶有一块黄玉,还有两颗金刚钻以及两颗作为眼睛的蓝宝石,因此显得格外贵重。我本来是不喜欢黑丝绒的,但是,在珠宝商班泽默尔的这条蛇下面衬上黑丝绒,却是最合适不过了。同样,在因简朴而迷人、以匀称而夺目的银制物品下面村上灰色丝绒,会产生一种宁静感,吊足观赏者的胃口。一枚戒指,镶着一颗非常可爱的宝石,使人一看便知道这枚戒指将磨坏同样可爱的妇女们的手指,而它自身则变得越来越可爱,直至达到不朽的程度,而不朽则是珠宝所独享的。谁戴了都要受罪的小项链。谁戴了都要磨损脖子的项链。还有一种轻巧的项链,挂在大致模仿颈根肤色的浅黄色丝绒软垫上。一张编织得很精巧的网,织成又破,破了又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蜘蛛,竟能分泌出金丝来把六颗小的和一颗较大的红宝石同住呢?蜘蛛潜伏在哪儿?它守候着什么呢?它当然不是守候着更多的红宝石,而是守候着某个人,这个人的目光被网里似凝结成颗粒状鲜血的红宝石勾引住了——换句话说,这条项链按我的意思,或者按吐金丝的蜘蛛的意思,应该送给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