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我心的权利

那天遇见你,比我能够做出的一切设计都要好。新的社区,新的车子,英姿飒爽的闺密,美丽可爱的孩子,还有塑身成功的我。碰巧那天我还穿上了老公新送给我的YSL[33]外套。

其实之前我想象过很多次与你重逢的场景。起初我幻想着你又发现我的好,我们再续前缘;后来就纯粹是为了赌气,抱着要让你后悔的想法用力生活;再到后来,我不在乎了。

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今天你以为自己永远忘不了的那个人,数年之后,你连他的手机号码都会想不起来。原来这是真的。何止手机号码,在今天之前,连你的长相都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了。于是,我知道,我越过你了。英语中的那句I’m over you,被我理解为“越过你”。你是一座山,横亘在记忆里。我永远无法到达幸福,如果不先越过你。

命运往往就是这样,在你完完全全不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之后,你又出现在我的视线里。这样,我的欢喜与苦涩,都会刚刚好。有所失,又有所得,是完美的一课。

老天爷太睿智。

原来我与你的终点在这里。不不不,the end(剧终)早已显示在六年前,而今天,是一段长长的雪花屏之后,观众都散场离席了以后,突然跳出来的一段莫名片花。你说多有趣。

现在想起过去,当然已经无关痛痒。而想起你,我亦不会虚伪地说就像想起一位老朋友了,更确切地说,是像想起一位老师。你给过我的那些伤害,现在想起来,竟然是一个女孩在通往可爱女人的道路上不可或缺的。

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还记得爱你的感觉。它们或悲伤或寂寞,掺杂着有限的甜蜜。后来我惊讶于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机会伤我的心,但我随即发现是我自己给了你这样的权利。

爱就是赋予你伤我心的权利。先是一点点地,我让你和我一起决定我在这一天乃至几天之内的心情。然后,我发现这已经成为你一个人专属的权利,而且你将之发扬光大,你拿捏我的喜怒哀乐,轻松得如同探囊取物。一个眼神,你就能让我从人间升入天堂;而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你又能将我像刚刚起飞的风筝被线扯住了翅膀,然后没着没落地掉落在电线杆上。

甚至,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亦未弃权。某个瞬间,关于你的某个片段,都能让我的嘴角上扬,或让我的双眉紧锁。你在我的情绪中设下许多埋伏,如同一颗颗小小的定时炸弹,提醒我,你,才是它的主人。

那感觉不好,但彼时的我甘之如饴。即使后来在你申明放弃这权利之后,我依然执着地、犯贱地将控制我情绪的按钮安在你的身上,不肯收回。直到又过了许久许久。和这魔法的发生一样,说不清从哪一天开始,它消失了。

我自由了。这自由亦像潮水漫过渴望已久的苔藓,先是从我的理智开始,一点点地漫过我的身体、我的日夜、我的心。

能够伤我心的人其实唯有我自己。当我爱你,我将这权利赋予你。但你若伤它太多太深,我会收回这权利。有时会有点艰难,因为我的心会一下子搞不清状况,不知道该听命于谁,但假以时日,它会习惯——习惯将你与我的喜怒哀乐重新隔离。

感谢你这样一个老师,从那以后我再未将这样的权利轻易交付他人,除非我确定他会小心地使用,或者小心地不使用。爱情中的我们天生脆弱,类似于将内部暴露出来的贝类。只是,区别在于,有些人与你柔软贴着柔软拥抱,而有些人只会用他的坚硬扎你一刀。

到了今天,当我成为一个母亲,我已经坚强到足够温柔。所以,当你追上来,拍打着我的车窗说出那句“对不起”,我先是错愕了一下,然后便微笑着告诉你“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