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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取缔匿名发表文章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实已成了文学流氓护身的盾牌。人们在书评、文论杂志里引入匿名做法的借口,就是保护诚实的评论者、读者的顾问免受著作者及其靠山恼羞成怒的攻击。但如果匿名真的保护了批评者,那这一做法就百倍之多地为信口雌黄、无法支持和证明自己言论的匿名者开脱了一切责任;或者,当那些有奶便是娘的无耻家伙为了从出版商那里获得一点点的喝酒钱,不惜向读者颂扬某一本劣书的时候,这种匿名做法就能够为这种推荐者遮丑。它还经常为水平低下、寂寂无闻和根本无足轻重的评判者打掩护。一旦知道躲在匿名的阴影之下就能确保安全,那些家伙就会有恃无恐达致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又有什么欺骗行为是他们不敢使用的呢?正如有一种能医百病的万应良药,我们同样也有一种对付匿名批评的普遍有效的反批评。不管那些匿名者是贬损优秀作品抑或吹捧拙劣之作,这一方法一概行得通,那就是对那些人喝道:“报上名来,你们这些流氓!躲在暗处攻击身在明处的他人是好汉的行为吗?那只是无赖、地痞的行径。有种就报上名字吧,你这个坏蛋!”

卢梭在《新爱洛绮丝》的前言里就已经说过:“正直、诚实的人就得承认自己所出版的东西。”翻译成德文就是“正直、诚实的人就要给自己写出的文字签上名字。”对于争论和攻击性的笔战,就更应如此!而评论文章大都属于这类文字。所以,里默[20]在《关于歌德的报道》一书的前言第29页所说的是相当正确的:“一个露出自己面孔的公开对手,是一个诚实、不会过分的人,对这样的人我们可以容忍、谅解,并能与之和好。但躲在暗处的敌手却是卑鄙和怯懦的无赖——他没有胆量承认自己就是作出判断的人。他的意见因此对于他本人也不是很重要的,他只是感兴趣于暗中获得发泄怨毒所带来的快意,既不被人认出,又不受到惩罚。”这段话可能是歌德的意见,因为歌德的意见经常透过里默表达出来。但卢梭定下的规则应该普遍应用于印刷出来的每一行文字。难道一个戴上面具的人可以获准在大庭广众面前或者在会议上大放厥词吗?甚至会让这样的人肆意攻击和指责别人吗?人们难道不是马上一脚把他踢出门外吗?

德国人终于获得了出版自由以后就不知羞耻地滥用这种自由。享有出版自由的先决条件应该是禁止使用任何种类的匿名和假名。这样,每个人就得为自己透过出版发行这一高音喇叭当众大声说出的话而起码在信誉上承担责任——如果他还有点点信誉的话。而如果这个人已经信誉扫地,那他说出的话就可以因丧失信誉而被大打折扣。匿名攻击并非匿名的作者是明显有失公道的。不肯签署真实名字地批评人其实就是在评论他人或者他人的作品时,对于自己向世人要说的抑或要隐瞒的,他都是心虚的,他因此不想透露自己的名字。这样的事情人们可以容忍吗?没有什么太过无耻的谎言是匿名评论者不敢说出的,因为他们的确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匿名写出批评文章,目的就是造假和欺骗。因此,正如警察不会让我们带着面具在街上走动,他们也同样不应允许人们匿名发表文章。专门登载匿名文字的文论刊物就是无知对学问、愚昧对理智进行审判的私设公堂,而且用不着担心受到任何惩罚。在这里,读者被歹徒无法无天地愚弄、欺骗,因为对拙劣作品的吹捧骗去了读者的时间和金钱。匿名的做法难道不是为所有文痞行径提供了稳固的据点吗?所以,这样的据点必须被彻底铲平。换句话说,发表在刊物上的每一篇文字都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而编辑则要承担核实名字的巨大责任。这样,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人也被他所到之处的人所知晓,刊物上三分之二的谎言因而就会销声匿迹,摇唇鼓舌者的放肆行为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收敛。法国现在就是以此方式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