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女生(第3/3页)

在安琪拉的身上,我也看见你,美君。日前在整理旧物时,翻到你回忆录的这一页,说的应该是一九四三年,你十八岁:

兵荒马乱,大家都怕兵。一个宪兵队驻在淳安城里。有一天,我家隔壁不知道闹什么事,几乎要打架,很多邻居看热闹。这时宪兵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当事人和一二十个一旁看的人全都抓走了,关起来,一关就是三天,而且不许家属探访。小老百姓不懂法律,害怕家人是不是会被宪兵枪毙,吓得半死,来找我,我才十八岁。他们说,大小姐,这街坊只有你会讲国语,求求你去宪兵队沟通吧。

我也很怕,但是怎么办呢?

最后还是下了决心,我一个人走到了宪兵队,抱了一大包热烧饼。

见我的是位中尉排长。我说,我是来看我的邻居们的。他说,上面不准见。我说,他们犯了什么罪,这么严重。我受邻居之托,要求不大,只想看到他们是死是活。

他考虑了很久,最后说,好,可是你带来的东西不能带进去。我说,好,不给他们吃,只是给他们看,表示我的人情到。

排长勉强点头。

我走到犯人间,他们一看见我就同声哭叫:大小姐救救我们,我们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快饿死了。

我毫不考虑,当下就把烧饼用力丢进铁窗里,乡亲抢着吃光了。

守门的宪兵报告排长说我不守信用。我很生气,对排长说,“这世界上哪里有饿罪?就是犯了死罪,也要给犯人吃饱才枪毙。我是可以告你们达法的。”

排长看看我,不回话。

第二天上午,所有的犯人都放回家了。

十八岁的女生美君,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