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礼/(第2/9页)

不过数量最多的还是年轻的树叶。十九岁的金发男孩们,他们表情严肃,态度勤勉;充满自信的近三十的男子,他们已经在世界各地教过五六年书了——这些人成百上千,来自马里兰、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和特拉华的城镇与乡村。

他们中有许多美国人,一些爱尔兰人,一些强硬的爱尔兰人,还有几个法国人、意大利人和波兰人,他们挽着臂膀三三两两或是排成长队地随意走过,平板的嘴角与沉思的下颌几乎成为他们在世界上的金字招牌——因为这里是耶稣会,那是五百年前由一个头脑顽固的士兵在西班牙建立起来的,他训练人们凝神屏气,举办沙龙,宣扬教义,签下合约,听命行事,不许议论……

洛伊斯下了巴士,来到阳光下的大门边。她是个19岁的金发姑娘,聪明人不会把她的眼睛说成是绿色的。当才子们在街车上看见她,他们会忍不住拿出小小的铅笔头,在信封的背面费劲地捕捉她那倩影,或者是她那眉毛与眼睛配合的妙处。过后他们看着自己的成果,往往会发出一声悠远的叹息,然后把它撕个粉碎。

尽管洛伊斯穿着昂贵又得体的旅行服显得非常自信,她也没有怠慢去拍掉沾在衣服上的灰尘,可是走在道路中央的她还是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两侧。她的脸上充满了期待与渴望,然而那与参加普林斯顿或纽黑文大学的毕业舞会的女孩子们脸上荣耀的表情截然不同。不过,这里也没有什么毕业舞会,也许那也没什么关系。

她好奇他长得什么样,从他的相片她是否有可能了解他。相片里,那相片挂在家里她母亲的衣柜上方,他看上去相当年轻,面颊凹陷,一副可怜相,只有一张发育良好的嘴和一条不合身的见习修士长袍,那表明对于他的人生他已经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当然那时的他只有19岁,而现在已是36岁的人了——尽管一点也看不出来。在最近的快照里他有些发福了,头发也有点稀疏——可是在她心里对她哥哥的印象永远停留在那张大相片上,因此对他她总是觉得有一丝遗憾。对一个男人来说那是多么糟糕的生活啊!足足准备了17年,可到现在甚至还不是个牧师——那还要再等一年。

洛伊斯有个想法,如果她对一切都听其自然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显得相当阴郁。可是她要拼命效法那纯粹的阳光,即使她的大脑开裂,即使她的母亲神经衰弱发作,即使在她出奇地浪漫、好奇又勇敢的时候。毫无疑问,她的这个哥哥需要有人为他鼓气,他一定会得到鼓舞的,不管他本人愿不愿意。

当她走近那扇朴素又宽大的前门时,她看见一个男人突然从人群里脱身而出,提着长袍的下摆向她跑来。她注意到他在微笑,他看上去非常高大,而且——而且可以依赖。她停下脚步等在那里,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异常地加快。

“洛伊斯!”他喊道,她立刻就被拥入怀中。她忽然颤抖起来。

“洛伊斯!”他再次喊道,“天哪,真是太好了!我简直无法形容,洛伊斯,我是多么期待这一刻。天哪,洛伊斯,你真漂亮!”

洛伊斯猛吸了一口气。

他的声音尽管克制着,可是充满了活力的激荡,还有一种奇异的包容力,她原以为这种包容的个性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有。

“我也太高兴了……基思。”

她脸红了,但是觉得快乐,因为她还是第一次直接叫他的名字。

“洛伊斯……洛伊斯……洛伊斯,”他吃惊地重复道。“小妹,我们进去一会儿,我帮你介绍一下院长,然后我们就走。我有许多话要跟你说。”

他的声音变得更加低沉。“妈妈好吗?”

她看了他一小会儿,接着说出了她本不想说的话,那正是她一心想要回避的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