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3/6页)

“再试试看。”哈维先生说,边说边蹲下来敲敲地面。

“那是什么?”我问道。

我耳朵都快冻僵了。妈妈在圣诞节帮我织了一顶杂色的帽子,上面还有一个绒球和一对铃铛,当时我没有戴,而是把帽子塞进了大衣口袋里。

我记得我走过去,踩了踩哈维先生旁边的田地,冬天天寒地冻,但我脚下的地面显得比冻土还要坚硬。

“你踩到的是木头,”哈维先生说,“搭上木头,入口处才不会崩塌。除了入口处之外,地洞里其他东西都是泥土做的。”

“都有什么东西?”我问道,那时的我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也忘了他奇怪的眼神,我就像在上自然课一样,心中充满好奇。

“进来看看。”

走下去的感觉很奇怪,等我们走进地洞之后,哈维先生也承认走进来不太容易。但我当时只注意到哈维先生在地洞里架起一个烟囱管道——这样,如果他想在地洞里生火,烟雾就可以从烟囱里排出去——压根没留意进出地洞容不容易的问题。再说,在我此前的生活经验里,我也从未想过要躲避谁,唯一需要躲避的是怪模怪样的亚提。亚提是我的同学,他爸爸在殡仪馆上班。他喜欢假装带着一支装满尸体防腐剂的长针筒,还在笔记本上画了好多滴着黑色液体的针管。

“太酷了!”我对哈维先生说。那时即使他是我在法文课上读到过的钟楼怪人,我也不在乎。我变得像小孩一样:有一次我们带巴克利到纽约市的自然博物馆参观,他看到巨大的恐龙化石,着迷得说不出话来,而我那时的感觉就和他一样。连说的话都像小孩子——小学以后我就没有用过“酷”这个词了。

“骗你就好像从婴儿手里骗糖果一样容易。”弗兰妮说。

我依然记得地洞的模样,往事历历在目,好像昨天才发生。事实上,对于天堂里的我们来说,生命就是一个永恒的昨天。地洞大概和我家放雨靴、球鞋的储藏室一般大小,和一个小房间差不多。妈妈还在里面摆了洗衣机和干衣机,储藏室不够大,干衣机就只好放在洗衣机上面。我在地洞里勉强可以站直,哈维先生则必须弯腰驼背,他挖地洞时顺便沿着墙造了一张凳子,他一进来就坐了上去。

“随便看看。”他说。

我惊奇地东张西望。他在板凳上方造了一个架子,架子上摆了火柴、一排电池和用电池发电的日光灯。日光灯是地洞中唯一的光源,光线暗淡诡谲,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

架子上还摆了一面镜子、一把刮胡刀和一管刮胡膏,我看了觉得很奇怪,难道他不在家里刮胡子吗?但我又想,这个人有栋不错的房子,却在离家只有半英里的玉米地里挖了一个地洞,他八成不太正常。爸爸曾这样形容像哈维先生这样的人:“他真是个怪人,没错,怪人一个。”这评价真是再确切不过了。

我猜当时我只想到哈维先生是个怪人、这个地洞还不错、里面很温暖之类的事情,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挖凿地洞的、地洞的构造如何,以及他从哪里学到的这样的技术。

三天之后,吉尔伯特家的小狗拾到了我的胳膊肘,它把胳膊肘叼回家,上面还粘着一片醒目的玉米皮,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地洞。我正处于人间到天堂的过渡期,恍恍惚惚,没有看到他忙得全身大汗,拆下地洞入口的木板,把所有证物和尸块装进袋子里,唯独遗漏了我的胳膊肘。等我神志恢复清醒,能够观看人间的状况之后,我只关心我的家人,其他都不重要。

妈妈坐在大门口旁边的一张硬椅子上,张着嘴,脸上一片我从未见过的惨白,湛蓝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爸爸拼命地想找事情做,他想知道所有细节,也想跟着警员搜寻玉米地。感谢上帝,有个名叫赖恩·费奈蒙的警探第一天就派了两名警员带爸爸到镇上,请他指出平日我和朋友常去的地方,在一家购物中心待了一整天,这样就够爸爸忙了。没人告诉琳茜出了什么事,她已经十三岁了,应该能承受这个消息;四岁的巴克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实说,他永远也无法真正理解这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