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三色堇——杂草与三个作家的故事(第4/11页)

只有樱草看起来有点格格不入,它既无芳香也无什么象征意义。这并不是植物学意义上的高报春(Primula elatior,仅分布于东英吉利,在莎士比亚的年代还未被发现分类),而是一种分布极广的欧报春和黄花九轮草的杂交种。格雷格认为樱草可能是某种朋友间的私密玩笑,也许诗人赞助者的绰号叫作樱草,更有甚者,是指赞助者的未婚妻。我怀疑“樱草”(oxlip)的出现不过是为了增添更多的“l”音:野生(wild),紫罗兰(violet),芗泽(luscious),野蔷薇(eglantine),平静(lull);甜蜜悦耳的“l”,象征着爱(love)与欲(lust)的“l”。第二幕第一场结尾,还出现了脱落的蛇皮这样富有色欲意味的场景,“发亮的皮”就躺在群花的水滩上。与此用法相似但寓意完全相反的是李尔王花冠上的杂草——牛蒡(hardocks),毒参(hemlock),荨麻(nettles),杜鹃花(cuckoo-flowers)——每个都有讨厌的“k”。李尔王的花冠听起来让人不舒服、暴躁,而提泰妮娅的花床则充满诱惑力,即便对植物本身一无所知也能感受到这些情绪。两个植物名单就像是戏剧中的“法术”,在作者的安排下不仅从意义上,还能从声音上引发观众的喜爱或厌烦。

诚然,在莎士比亚的所有作品中,他的语言都是多层次的:有明写,有暗喻,同时又朗朗上口,三者结合,音、形、意兼备。他以杂草作喻的手法应用自如,表明杂草在民间并非(或者至少在当时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这样单纯、只被认为是农业上的祸害,它们还有更深刻的文化和生态上的内在含义,而这些含义都像基因一样被编码在了它们的名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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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世纪之后,诗人约翰·克莱尔对三色堇的命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1820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描绘农村生活和景色的诗篇》,并引起了轰动,轰动的原因简而言之就是他完全不避讳使用当地方言写诗。这些诗里有许多关于野花杂草的鲜活而亲昵的描写,克莱尔——史无前例地以一个全新的角度——用与同伴乡亲交谈的语气赞美了它们。“欢迎你,老伙计!”《致四月的一朵雏菊》这样开头,“赞美你,美之珍宝!蔑视时间与地点/毫不在乎地在粪堆旁边蔓延。”

《描绘农村生活和景色的诗篇》一书深受散文家利·亨特[70]的妻妹、园艺作家伊丽莎白·肯特喜爱,她在自己的著作《本国之花,或便携花园》(1823年由泰勒和赫西出版社出版)中提到了这些诗。“泰勒和赫西”也是克莱尔的出版商,于是出版社向克莱尔免费赠送了一本肯特的著作以表敬意。克莱尔十分喜欢此书将朴实实用的园艺知识、充满感情的植物介绍和诗一般的暗喻散漫结合在一起的手法,而肯特无疑也在书中称赞了克莱尔的花草诗(尽管她的语气十分傲慢):“要说花的语言,没人比想法单纯的农民诗人克莱尔理解得更好,他的作品就像一片美丽的乡村,有着各种树木、草地、荒原和花园。”很快克莱尔就回信给出版商赫西,附上了一些他所做的当地花草的笔记,他曾打算将这些笔记集结成书,而整体而言,与莎翁的作品相比,这些笔记更能直接反映野花与人之间的关系。信中他这样写三色堇(在欧洲荚蒾和欧石南中间):

它们被我们叫作“堇菜”和“粉色约翰花”,但我不知道这些名字的来源。这种花有一个田野中的野生种,开着很小的黄花,叶子则跟在花园里种植的那种一样。我为了观察它如何从野生种向栽培种变化而尝试自己种植,但它实在太喜欢野生的环境,我无论怎么努力也种不好,最后只好放弃,任由它们长在农田里。我十分喜欢肯特为它所起的一些名字,“蝴蝶兰”和“翼兰”都十分契合它的特点,前者尤佳。我不喜欢L.亨茨取的“闪闪亮”,这名字不适合花,倒适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