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叶泽兰——随处可见的平凡杂草(第2/8页)

实际上,杂草的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命运是基于人类的主观判断的,妖魔化它们还是接受它们完全取决于我们,但鉴于杂草对环境的种种影响,这一点并不总那么显而易见。自从《创世记》将“荆棘和蒺藜”作为人类在伊甸园中犯错后的长期惩罚,杂草们似乎就背上了许多超出自身本质的东西,人们常常忘了它们就像细菌一样,只是随处可见和不言而喻的普通生物,而非什么文化符号。数千年来它们与农作物争夺资源,奋力反击。中世纪时它们引起过大规模中毒事件,还因此被冠以恶名,暗示它们是魔鬼的幼苗。如今,尽管每年为了对付它们而喷洒的农药比防治虫害的多得多,它们依旧能让粮食减产10%—20%。

而它们造成的问题也日益严重。由于全球贸易的发展,一类全新的杂草正向全世界散播。独脚金是一种美丽的寄生植物,在原产地肯尼亚,它的花朵被用来铺洒在迎接贵客的道路上。1956年它来到了美国东部,在这里它使成千上万英亩的农田颗粒无收。作为一种林地花园的观赏性灌木,虎杖在维多利亚时代被引入英国。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我们只顾着欣赏它精致的花柱和雅致的枝叶,直到现在才发现它是英国最危险的入侵植物。如今想要把伦敦东区奥运会场馆区域的虎杖清理干净,据估算所需的资金为7000万英镑。在这些植物从美景变成杂草的过程中,它们自身没有任何改变,改变的只是所处的地点。

仅从上面的两个例子中,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所谓“杂草”的矛盾性和多变性。一个地方的观赏性植物到了另一个地方就成了可怕的入侵物种。几个世纪前还是粮食或药物的植物,现在却可能从云端跌入谷底,变成森林中的不速之客。而把杂草改造为食物、孩子的玩具或文化符号也并不困难。藜就是一种经历了所有这些文化变迁的植物。这种植物最初长在海岸边,后来成了新石器时代农夫常用的堆肥原料,之后因为它的种子油分很足,尽管并不是理想的作物,人们还是选择它进行了种植。再后来,由于人们口味的转变,它成了遭人厌嫌的有害植物,因为它会妨害甜菜等作物的生长(有讽刺意味的是,藜与甜菜同属于藜科),直到成为现代饲料之后它才又挽回了一点地位。

当然,一切都取决于你对杂草的定义是什么。这定义,就是杂草背后的文化故事。我们如何、为何将何处的植物定性为不受欢迎的杂草,正是我们不断探寻如何界定自然与文化、野生与驯养的过程的一部分。而这些界限的聪明与宽容程度,将决定这个星球上大部分绿色植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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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草的定义中,最为人所熟知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当属“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也就是说杂草长在了你本希望长出其他植物或者根本不希望长出植物的地方。这个定义还算贴切,也能解释一些事情。比如英国蓝铃花本属于森林,可一旦到了花园里,它们往往会疯狂地长满整个园子,变成招人烦的杂草;而来自地中海地区的西班牙蓝铃花一旦从花园逃逸,就会变成可怕的入侵者,进入当地的树林,威胁到本土“真正”的蓝铃花。但这些例子中的“适宜”与否有许多微妙之处,并不是简单的一个生物归属地就可以解释的。花园是私人领地,蓝铃花入侵时人们会感觉自己那份私密仿佛也被入侵;同样,入侵到英国的西班牙蓝铃花可能会激起你的民族主义情怀,甚至激发出一种审美上的爱国主义:看哪,土生土长的蓝铃花多么柔软,它们弯曲的花茎充满凯尔特风情,与不列颠的树林如此协调,哪像西班牙的花朵那样唐突粗糙,花茎弯得也不像样子。

可是这个定义是十分粗糙的,并且会引出什么才是“正确地点”的问题。以梣树为例,对它们而言这世界上最正确的地点莫过于它们生活的温带树林了。可一旦梣树与其他更具有经济价值的树木长在一起,再加上它们蓬勃的生命力可能会影响护林人的收成,护林人就会管它们叫作“杂树”。在这个例子中,客观意义上的“正确地点”让位于“领地”——一个更加私人化、更具有文化意义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