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第3/6页)

无私是友谊最高贵的内涵。每隔一段时间,他们都会列一份存货清单,然后相互分配这些物品。

贝拉用友好的微笑向埃尔诺推荐了那把双筒猎枪和那一对马刺。埃尔诺则向他回赠了他从父亲店里拿的三块做鞋掌用的皮子和一尊马利亚与耶稣的陶瓷像。

这样的交换开始后,打酱油的成员们也不肯落后。托马斯起先从家里偷来了书,《石心人的儿子们》第二卷,还有《圣人传》。大家并不是很认可地接纳了这些书。当迪波尔偷来了上校先生的、刀柄是鹿角做的小刀时,阿贝尔突然鼓起勇气毛遂自荐,说他要把姨母的财宝拿来给小团体。对于这个主意,大家的意见有所保留。“财宝”这个称谓深深地打动了每个人。在他们的想象里,他们看到的是一大堆成捆的现金,以及存折和宝石。最终他们一致同意找一个下午的时间,让阿贝尔把那财宝带来。那个下午,他们都穿上了他们标志性的服装,阿贝尔拿来了那个钣金盒子,经过仔细地查看后,他们把已经不流通的算命纸牌、抵押票据和已经没有价值的旧纸币登记入册;阿贝尔把小盒子放回了它原来的位置,就好像从未被拿走过 似的。

所有的人尽其所能地为他们共同的存货做着贡献。指导原则是偷得要越危险越好;至于被偷东西的价值有多少,并没有人在意。一个被视作勇敢的行为是: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偷走盖了学校印章的大部头书卷,然后用纸和胶水把盖有印章的地方遮住,再把这件经过加工的偷来的物品,转卖给高价销售学生用品的二手货商。这件事带着极大的危险,因为从学校偷走书并且还把书卖掉,一旦被发现,不仅会被学校开除,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埃尔诺承担了这项任务,而且他干得很成功。据说,他是在售卖的过程中把二手货商给催眠了。用钱得“做好事”。对此他们有自己的看法:用攒起来的钱在市内珠宝行购买一条精致的金链子。在漫长的讨价还价之后他们付了款,离开时链子被忘在了柜台上,他们也再没有回去取回它。

小团体决定,对于几年来他们想方设法欺负的那些老师们——尽管并没有明说,但他们却是极尽能事地相互折磨——从此之后,他们将仁慈地、关心地对待。在课堂上,他们安静地坐着,交叉着双臂,虔诚地集中着注意力。贝拉从最后排的座位急奔到前面,只为能给班主任帮上一个小忙。他们时不时地聚在一起学习,偶尔在一个个科目上取得完美的学习成绩,令老师们瞠目结舌;他们交出的作业,表现出远超过老师要求的渊博知识,他们以此作为炫耀。他们也会号召班里的同学们守纪律,注意听讲。班上的人满腹狐疑地注意着他们,但是他们对此并不关心。与那些仍使用老掉牙的、愚蠢透顶的恶作剧和笨法子折磨老师的同学们相比,他们所耍的顽皮要有趣得多;他们总是彬彬有礼,做出自始至终都在努力的样子,他们用完美无缺的表现安抚了那些心怀疑虑、遭到欺负但最后还是缴械投降的师长们。这比粗鲁又顽抗的恶作剧更有意思。班主任在圣诞节前的简短致辞中,不得不让贝拉和迪波尔作为榜样站在全班同学面前,好像是欢迎迷途知返的羔羊。

贝拉已经停不下来了。他买了万能钥匙和橡胶手套等这些他根本完全不需要的东西,因为父亲抽屉里的钱袋子无所限制,就在他触手可及的范围内。他已经不知道还能用钱做些什么。小团体固执地坚守“其本身就是目的”的原则,每天都把钱花在毫无用处的东西之上。贝拉有两个嗜好:身体护理和时尚。在他长时间的恳求之后,大家终于同意他按照最新的时尚给自己做了两件优雅的衣服,同时配了一件丝绸衬衫、一条做工精细的领带、一副柔软的鹿皮手套和一双羚羊皮内里的漆皮面皮鞋。他还买了浅色的兔毛礼帽和一根很轻的竹手杖。每周他都可以在迪波尔的家里穿戴一次;大家会一件一件地把衣服递给他,独臂小子乐此不疲地帮贝拉打扮得极漂亮。他站在镜子前,满身的装饰,头顶礼帽,戴着手套,挎着手杖;每每这样的时候,大家会让他在房间里走上几趟,就像时装秀场里的模特女郎。他们纷纷赞赏这身行头如何如何的漂亮。最后,他坐了下来,咬着牙,坐在一把椅子上,对着镜子,长时间地打量镜中的自己。然后,他慢慢地脱下衣服。迪波尔接过那些衣服,小心地锁进柜子里。贝拉重又穿上他那身邋遢不堪的学生服,裤子还是用父亲的一条旧裤子改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