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第2/5页)

“还是不肯招吗?”崔西问。

“嗯。不愧是大理石镇警署票选出来的最佳嫌疑犯人选。四十二岁、单身的五金行老板,跟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两年前在梅菲特公园的树丛里对正在慢跑的女性伸出狼爪,有这样的前科,也难怪我想把奥斯卡奖发给他了。”

“不在场证明呢?”

“他的不在场证明完美得可以用框裱起来,贴在墙上了。没用的,他不是犯人。”

虽然不关自己的事,但崔西还是很同情威尔逊。万圣节的晚上,一名女高中生失踪了,今天早上,她的手臂在诺克斯山的森林里被找到。除了这名女高中生外,这三个月以来已经有三个女孩失踪了。她们的年龄都只有十六、七岁,其中两人在大理石镇读高中,另外一人在披萨店打工。这些女孩都是无缘无故地突然失踪,到现在都还找不到人影。不管是哪个案子,警方目前都仍没有任何线索。

威尔逊一脸郁闷地继续说道:“镇上人心惶惶,谣言四起。我不是本地人,不清楚以前的事情,不过,甚至有人在传说从前的杀人魔复活了什么的。像这种荒谬无稽的小道消息可多着呢!”

“刚才在这里大呼小叫的老太太也是吗?”

“像那种的最伤脑筋了。她跟失踪的女高中生住在同一条街上,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我家的罗希也是从那天晚上就不见了。’害我吓了一跳,以为又有命案发生了。”

“结果呢?”

“结果罗希竟然是她养的猫!气死我了。像他们那种人,肯定会用法国产的精致瓷器盛饲料给猫吃,我敢打包票。哪像我阿姨,一个塑料碗一用就是十五年,还可留给后代子孙呢!”

威尔逊嘟起嘴吧哼了一声,紧接着把一张照片扔在崔西桌上,说道:

“女高中生珍妮丝?史密斯失踪之前的照片,是她弟弟拍的。”

那是一张有点失焦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业余人士拍的。红红的脸蛋、微胖的身材,典型的乡下女高中生。参加啦啦队、在甜甜圈店打工,然后让自称血统优良的修车厂工人弄大肚子……崔西的脑海里开始上演这些老掉牙的戏码。

照片里的珍妮丝很应景地穿着万圣节的服饰,手上拿着用厚纸板剪贴而成的杀人道具——那应该是斧头什么的吧?她甚至戴了面具,只是那面具被她推到头上,看不清楚是什么样子。拍照地点是大理石镇郊区的某处空地,背后的白色围篱和再过去的废弃大楼之间隔着马路,路上停着一辆拖车。这是通往墓碑村的一一三号公路。女孩在这附近开心地秀着她的怪兽装,哪知道拍完照的几分钟后,真正的怪兽出现,把她抓走了。

“其实,就在这张照片拍完的几分钟后,这条马路的前后都拉起来封锁线。”威尔逊边回想边说:“案发现场附近,碰巧发生了银行抢案。抢匪后来被抓到了,然而珍妮丝却失踪了。如果犯人是从这里开车把她带走的,照理说应该会被拦下来……”

“照片里的拖车查了吗?”

“查了,是被丢弃的废车。封锁线里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崔西点了点头,把照片收进抽屉里,开始研究起自己负责的案件。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他察觉到有件怪事与那照片有关。

3

史迈利的临终闹剧上演的那天晚上,赤夏一边在殡仪馆幽暗的走廊上散着步,一边后悔自己干嘛回来。他的母亲此刻正忙着规划自己的人生,对于她的归来,并没有表现出欢天喜地的样子,至于未来的继父人选约翰,则是从一开始就摆明了不欢迎她。

赤夏看了一眼拎在手上的溜冰鞋。约翰的做法实在太霸道了,所以她偷偷跑去经理办公室,把溜冰鞋拿了回来。一想到今后得天天面对这个约翰,她就觉得很闷。她只想和妈妈两人一起生活,如今看来这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等约翰的宝宝一出生,赤夏肯定会受到排挤。凡事都有尽头——都会碰到所谓的死。史迈利爷爷此时正迎接的那个“尽头”,没有人可以躲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