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墓碑村的葬仪社一家人(第3/5页)

史迈利在伦敦继承了祖父汤玛士?巴利科恩一手创办的葬仪社,然而,他这个葬仪社老板不光对死人,连对活着的漂亮的女人也非常感兴趣,一向花名在外。年纪轻轻的他会来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是那坏习惯害的。他沾上了人家退休上校的老婆,在伦敦混不下去,只好收掉葬仪社,渡海来到美国。

只是,这风流成性的葬仪社老板一上船就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亲手关掉的葬仪社在伦敦可是数一数二的老店。为了让读者了解横渡大西洋的史迈利有多后悔,我们必须先从他的祖父汤玛土?巴利科恩的伟大功绩说起。

汤玛士在世的时候正值维多利亚王朝。当时身为一介穷记者的汤玛士在因缘际会之下,加入了刚成立的伦敦公墓公司(London Necropolis Company)。这家公司做的是墓地开发的生意,算是当今灵骨塔业者的先驱。汤玛士的转职正好挑对了时机,当时恶劣的环境、传染病以及贫困的生活,导致死亡率达到颠峰,搭上当时伦敦墓地扩大政策的顺风车,他经手的墓地也大卖。

就这样,他赚到了一笔钱,开始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一八四〇年,毅然决定自己当老板的汤玛士以买卖墓地得来的钱为资本,在伦敦开了家葬仪社兼礼仪用品公司。

这次的决定又是正确的。葬仪社比外行人想像的好赚一倍,至于礼仪用品店又比葬仪社好赚个三倍,是会生蛋的金母鸡。

颇有生意头脑的汤玛士不但从法国请来设计师,还替美丽的丧服制造豪华的型录。跟他的做法相呼应的,是当时因为缝纫机普及而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依然使用在黑纱上的一种叫做“绉纱”的材质,为了因应丧服的需求而被大量开发,就是那时候的事。用到的场合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葬礼用品,对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摆饰,也因此制造或贩卖它们成了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大量流进了汤玛士的口袋。

汤玛士之所以能顺利累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是个幸运的男人。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处于蓬勃发展期的趋势,也具备了一边掌控社会情势,一边逐梦淘金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医亨利?汤普生主导,并在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因帮《艾丽斯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约翰?泰尼尔大师)联署支持下,该协会终于诞生了,不过,这期间汤玛士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那边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敢实验性地先烧一头马来试试,不过在那之后,为了讲求卫生,火葬开始在英国普及了起来。由此看来,汤玛士确实有先见之明。

就这样,由汤玛士打下基础的葬仪社成为巴利科恩家代代相传的职业,不过却由于前面讲的那件事,在史迈利这一代断了。

没守住祖先辛苦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的浪荡子史迈利,在新天地里选择从事的行业竟然还是开葬仪社。在墓碑村的郊区买了间老房子住下来的他,承袭了祖父的智能,想到可以把那一带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惯用的伎俩。墓园的土地不用课税。只要锁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以免税的方式购入,整理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这可是大钻法律漏洞,稳赚不赔的生意。

过去,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没有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这次他却像米达斯王(注:【12】米达斯王(Midas)是希腊神话中的灵王,相传他拥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一样,让废土变成了黄金,化腐朽为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