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第3/4页)

格莱克把车拐进一栋农舍灰扑扑的私用车道上,这农舍看上去已被人废弃了——窗帘拉上了,谷仓门关着——但你只有试一下才能确定。自从两年前格莱克·斯蒂尔森和他母亲从俄克拉荷马搬到奥马哈后,他一直信守这一格言。刷房生意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业,但他需要暂时离开耶稣一会儿,这虽然有点儿读神,但可以原谅。但现在他又回来了——虽然不是回到祭坛上。另外,不用装神弄鬼了,也让他觉得很轻松。

他打开车门,下了车,这时,从谷仓里蹿出一条大狗,它的耳朵向后耷拉着,冲着他吼叫。“你好,狗儿/格莱克用他低沉,悦耳,富于魅力的声音说——这声音已经是一个经过训练的演说家的声音了,虽然他才二十二岁。

狗儿并不理睬他富于魅力的声音,继续向前跑来,想要把推销员当午餐吃掉。格莱克又坐回到汽车内,关上门,按了两次喇叭,汗珠从他脸上滚落下来,把他的白色亚麻套装染成了黑灰色,他的背上也冒了汗,他又按了一次喇叭,但没有人出来答应。那些乡下佬一走是开着车进城了。

格莱克微微一笑。

他没有把车开出私用车道,相反,他探身从身后拿出一个喷雾器——只是这个喷雾器里装的是氨水。

格莱克拔掉盖子,又从车里走出来,得意洋洋地笑着,本来是蹲着的狗马上又站起来,一边吼叫一边向他冲来。

格莱克继续微笑着。“很好,狗儿,”他用悦耳,富于魅力的声音说。“你尽管走过来,过来你就会得到它。”他痛恨这些丑陋的乡下狗,这些狗在宽大的庭院里跑来跑去,傲慢之极,你可以猜到它们的主人也一样傲慢。

“操他妈的乡巴佬,”他低声说,仍然微笑着,“过来,狗儿。”

狗来了。它微微俯下身,准备扑向他。谷仓里,一头牛在眸阵地叫,风轻轻吹过玉米地。当狗扑过来的时候,格莱克的微笑变成了冷酷的狞笑。他一按喷嘴,把刺人的氨水直接喷进狗的眼睛和鼻子。

它愤怒的咆哮立即变成短促。痛苦的嗷叫,随着氨水的进一步腐蚀,这曝叫又变成了哀鸣。它马上摇尾乞怜,看家狗变成了一条被打败的杂种狗。

格莱克·斯蒂尔森的脸阴沉下来,眼睛眯成难看的两条缝。他迅速走向前去,对着狗的腰狠狠地飞起一脚。狗发出一声悲惨的尖叫,由于疼痛和恐惧,它没有逃向谷仓,而是转过身向导致它痛苦的人发起了进攻,这就注定了它的毁灭。

它吼叫一声,猛扑上来,一口咬住格莱克白色亚麻裤的右裤脚,撕开了裤子。

“你这狗杂种!”他又惊又怒地喊道,又飞起一脚,把狗踢得在尘土中打滚。他又赶过去,一边喊一边踢,狗的眼睛流着泪,鼻子疼痛难忍,一条肋骨断了,另一根也裂开了,这时它才意识到这个疯子的危险,但已经太晚了。

格莱克·斯蒂尔森追着它穿过灰扑扑的庭院,气喘吁吁地喊着,汗水从他面颊上滚落。狗被他踢得尖叫不止,几乎爬不动了,身上五,六处都在流着血,它快死了。

“你不应该咬我,”格莱克低声说。“听到了吗?你不应该咬我,你这条臭狗,没有人敢惹我,听到了吗?没有人。”他用血迹斑斑的鞋尖又踢了狗一下,但狗只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哑的叫声,让他很不满意。格莱克的头很疼,这是因为在炎热的太阳下追赶狗引起的,最好别昏过去。

他闭上眼睛,急促地呼吸着,汗水像眼泪一样从他脸上滚落,被打断肋骨的狗在他脚边慢慢死去。五颜六色的光点随着他心跳的节奏,从他眼睑后面飘过。

他的头很疼。

有时,他怀疑自己会不会发疯。就像现在一样,他本来只想用喷雾器里的氨水喷一下狗,把它赶口谷仓,这样他就能把自己的名片插到纱门的门缝里,以后再回来推销。现在你瞧,事情弄得一塌糊涂。现在他根本不能再留下名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