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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我们就不会再见面了。”

“我们还可以再见面。”我望着她矮胖的身子,“你多大了?”

“二十一岁。”

“胡说。”

“二十。”

“十八吧?”

“去你的。我足足二十岁。”

“我有个要求。”她嗤之以鼻。“对不起,是一个建议。其实我正在等一个人……一个姑娘……从澳洲回来。往后两三个星期里我很需要有个伙伴。”她咧开嘴大笑起来。“我是在为你提供一份工作。在伦敦就有这样的机构,专门为人家提供护送者和伙伴。”

她还在笑:“我很希望你能跟我上去。”

“不,我提出的条件是认真的。你的漂泊是暂时的。我也是。咱们就一起漂泊吧……一切开销我来支付。不搞性关系。只是伙伴关系。”

她的手腕内侧互相摩擦着,又绽出笑容,耸耸肩,似乎再发一次疯也无关紧要了。

我开始和她有了来往。如果他们还在对我进行监视,那是他们的事情了。我认为这对促成事态反而有所帮助。

娇娇是个怪人,像雨一样严肃——伦敦的雨,因为她很少非常干净过——完全没有野心或卑劣行径。她完全投入了我为她指定的角色。我们一起轻轻松松地逛电影院,逛酒吧,逛展览馆。有时我们一整天都待在我的住处。但是从不例外,每天我都在夜里某一时刻送她回她的斗室。我们常常坐在桌旁看报看杂志,一看几个小时,不说一句话。七天以后,我觉得我已经认识她七年了。我每星期付给她四英镑,提出要给她买些衣服,并为她支付数目不大的房租。她接受了我在马莎百货买的一件紧身内衣,此外别无他物。她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能,把看我们的每一个女孩子都打发走。我则对她近乎疯狂地忠诚,那是从另一个女人身上转移过来的。

她总是很平和,像一条忠实的狗,哪怕是给它最小一块骨头,它都感恩戴德。她很有耐心、不生气、很随意。我拒不谈及艾莉森,也可能是娇娇不再相信有这样一个人。她以包容一切的大度接受了我“有点精神失常”的事实。

十月的一天晚上,我知道自己睡不着,便提出带她出去玩,她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在一夜车程之内就行。她考虑了一下,说天晓得为什么,就去巨石阵吧。于是我们便驱车前往巨石阵,在影子依稀的巨石周围散步。已是凌晨三时,寒风吹拂,头顶上行云如流水,沐浴在月光中,不时传来红嘴鸥的叫声。后来我们坐在车里吃巧克力。我只看得见她的脸,黑色斑点似的眼睛,清纯的小狗似的笑。

“你为什么笑嘻嘻的,娇娇?”

“因为我快乐。”

“你不累吗?”

“不累。”

我侧过身子,吻了她的鬓发,这是我头一次吻她。我立刻把车子发动起来。过了一会儿,她睡着了,慢慢地歪靠在我的肩上。她睡着的时候显得很年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她那几乎从来不洗的头发有时飘拂到我的脸上来。我对她的感觉和肯普给我的感觉几乎完全一样:充满感情,但没有一点性欲。

不久后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肯普一直以为我疯了,竟和这样一个丑陋不堪的无业游民睡到了一起,我也不想向她解释真实情况。但她也为我有了一点正常的迹象而感到高兴,便和我们一起去。看完电影,我们又都回到她的“画室”里,坐下来痛饮可可茶和一瓶没有喝完的朗姆酒。大约一点钟,肯普把我们赶了出来,因为她要睡觉了,其实我也想睡了。我和娇娇一起出来,站在正门旁边。这是入秋以来第一个真正寒冷的夜晚,而且还下着大雨。我们站在门边往外看。

“我就在楼上你的椅子上睡吧,尼克。”

“不,别这样。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开车来。”我总是把车停在前面的一条小街上。我上了车,发动起来,向前开,但没走出多远,前轮像煎饼一样扁了。我冒雨下车察看轮胎,诅咒着,到后箱去找气泵,找不到。已经有一个星期或更长时间没用它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我啪的一声猛地把箱盖盖上,跑回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