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3页)

校方无可奈何地接受了我的辞呈。我将教满一学年再走。我向校长隐约提及自己感到焦躁不安,他很快猜到我想到美国或英联邦自治领去。

“我还没有拿定主意,校长。”

“我们本来可以让你成为一个好教师的,于尔菲。你也可以让我们成为重要人物。可是现在为时太晚了。”

“恐怕真是这样。”

“我不知道自己赞不赞成你这样到国外漫游。我劝你不要走。然而……你是自愿的,乔治·丹东[3],你是自愿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引证错误。

我离开那一天,下着倾盆大雨。但是我充满了激动,有一种起飞时兴高采烈的奇异感觉。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但是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需要一个新的国度、一个新的种族、一种新的语言。虽然当时我还不能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我需要一种新的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