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会审(第2/6页)

但当他们跨过大堂台阶和门槛的时候,一位穿着官服的中年男子迎面走了过来,他冲着李至刚笑道:“李兄,别来无恙。”

见到这位此前相熟的刑部主事,李至刚的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

对方拍了拍李至刚的肩膀,随即说道:“走吧,咱们先去见见国师大人。”

“嗯?”

李至刚一时愕然。

在对方的引领下,他们来到了东花厅,西花厅是三法司主官们喝茶休息的地方,而这里则是作为钦差的姜星火单独待的地方。

在案件审理之前私下接触当然是不合规矩的,但如果是宣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下官拜见国师大人!”那刑部主事对着姜星火行礼道。

姜星火点了点头,摊开手中卷着的圣旨说道:“陛下口谕,李至刚接旨。”

嗯,口谕也是得落到纸面上的。

李至刚赶忙叩首参拜。

“奉天承运皇帝,谕曰:着李至刚好生交代,该是你的,便认下来;若有乱扣罪名的,也勿含混过去。再有不晓得的事情,可当堂告与国师知道。”

冷知识:“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断句是错的,正确的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而且截止到永乐元年的今天,只有明朝是这么用的,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用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裹大福瘾护助裹皇帝圣旨”,宋朝的开头则是常用“朕绍膺骏命”或“朕膺昊天之眷命”,而泰山封禅的宋真宗以前的唐宋时期,圣旨开头则大部分时间跟皇帝没啥关系,用的是“门下:……”作为开头,只有即位诏书才会用皇帝开头。

而且皇帝很少发“诏”,诏书是要颁行天下的;“制”则是皇帝自己草拟或书写的,表达重视;“诰”和“敕”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品级,一品至五品用“诰”,六品至九品用“敕”;“谕”就比较随便了,应用场合极为广泛。

李至刚听了这道口谕,哪还不晓得是什么意思,登时心里的大石头就落了地。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说不明白的问姜星火。

宣完旨,这里人多眼杂,姜星火也不好再与李至刚单独多说什么,只是匆匆交谈了两句,但就是这两句交谈,让李至刚眼神一亮。

“当真?”

“千真万确。”

李至刚点点头,便一同出去,准备开始接受审判。

刑部大堂内的陈设简单朴素,桌椅板凳都是普普通通的黄花梨木制成,案台也很是普通,除了一个香炉和几个花盆之外,别无他物。

黄花梨是明代硬木家具的主要用材,色泽黄润、材质细密,而且香气泌人,姜星火坐在三位堂官的侧方位,看着这一屋子的家具,估摸着能变卖多少钱。

没办法,现在是真缺钱,为了二百一十万两商税,姜星火就差自己开赌城了。

因为李至刚并没有被判刑,所以按照明代的规矩,他穿着囚服不代表是真的有罪,再加上有级别待遇,自然是不用跪的,只需要站着就好。

李至刚的对面坐着刑部尚书郑赐,郑赐左边是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陈瑛,右边是大理寺少卿虞谦。

明代以左为尊,但三堂会审肯定官职地位最高的在中间,郑赐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体态微圆,脸上满是笑眯眯的肉堆;而陈瑛虽然还不是左都御史,可实际上管着都察院,其人面容干瘦,目光阴沉,就这么看着桌面上的卷宗;虞谦只是临时顶包的副手,地位自然不如陈瑛,三人里地位最低,也最严肃,紧抿着嘴唇沉默不语。

“李至刚,松江府华亭人,前元至正十五年生,洪武二十一年中明经,以翰林检讨(从七品)选侍懿文太子(朱标),懿文太子薨,晋礼部郎中,因连坐罪谪戍边,未满一年,太祖高皇帝召回朝中任工部郎中,旋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升湖广布政使司左参议,因失职入狱;洪武三十五年升通政司右通政、礼部侍郎、礼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