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讨厌首星期五(译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是天主教的特敬耶稣圣心之日),整个镇子拥挤不堪、满满当当,而且,现在正是盛夏里最热的时候,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我站在阴凉地里,感觉还凑合,但是人们工作了一个早上汗流浃背所散发出来的臭味,简直足以把牛奶发酵成奶酪。空气又湿又热,就连昨晚暴风雨留下来的水洼都是热的,还闪着不明油脂反射出来的虹状条纹。

因为首星期五,人们都关门收摊了,整个市集缩水般地小了一圈,商贩们心不在焉地忙乱着,给了我随心所欲顺手牵羊的好机会。得手之后,我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装满了小玩意儿,还另有一个可以在路上吃的苹果。只是几分钟就搞到了这些东西,成果真不错。我挤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之中,任由人潮推着往前走,两只手上下翻飞,四处蜻蜓点水。我从一个男人的口袋里摸走几张纸币,从一个女人的手腕上顺走一只手镯——都不过是些小玩意儿。所有人都费劲地踯躅而行,没人注意到旁边的小偷。

那些又高又细的柱子支撑着房舍戳在四周,伸出泥地十英尺高——干阑镇正是因此得名(挺古老的吧)。春季里,这片低地是在水线以下的,但现在已是八月,干旱和毒日头蒸发了河水,也烤干了整个镇子。几乎所有人都在期待首星期五,还为此提前下班放学,但我对此毫无兴趣。我宁可去上学,坐在满是小屁孩的教室里发呆。

好吧,这并不是说我真能在学校待多久。十八岁的生日即将来临,随之而来的还有兵役。我既不是谁家的学徒,又没有工作,所以只能被送到战场上,像其他闲人一样。所有的工作都饱和了,这也在所难免,因为所有的男人、女人、小孩,都竭尽所能地想远离那支军队。

我的三个哥哥都在服兵役,他们一满十八岁就被送到了对抗湖境人的战场上。只有谢德能写几个字,并且一有机会就给我写信。另外两个哥哥——布里和特里米,一年多来一直杳无音信。不过,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只要儿子、女儿还能回来,他们的家人就算好几年什么都打听不到,干等在门廊上,那也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他们往往会收到一封信,重磅纸上盖着国王的印鉴,底下简短地写着:感谢你们所做的牺牲——有时还会附赠几颗制服上扯下来的扣子。

布里走的时候我十三岁。他吻了我的脸颊,并且留下一对耳环,由我和小妹妹吉萨共享。那是一对玻璃珠子做的耳环,有着晚霞般的朦胧粉色。那天夜里,我们自己动手穿了耳洞。特里米和谢德走的时候也延续了这个传统,所以现在,我和吉萨各有一只耳朵上戴着三个小小的耳环,提醒着我们,哥哥正在某个地方浴血奋战。我一直不觉得他们非得去当兵不可,可那些穿着闪亮胸甲的军团士兵还是出现了,把哥哥们一个个带走。这个秋天,终于轮到我了。我已经开始存钱——有时也偷一点儿——好在离家的时候也送给吉萨一对耳环。

“别去想。”这是老妈常挂在嘴边的话。不管是对于军队,对于哥哥们,对于一切,她都这么说。真是好建议啊老妈。

沿着这条路往前,就是米尔街和马尔谢路交叉的路口,人越来越多,更多的镇民加入了行进的人流。有一伙儿孩子,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手指头蠢蠢欲动,显然是不太熟练的小贼。他们太小了,动作略显笨拙,很快就被警卫发现了。通常,这些被逮住的孩子会被送到拘留所或是边区监狱,但警卫也想看首星期五角斗,所以只是把他们狠揍一顿就放走了。也算是小恩小惠。

手腕上传来的极其轻微的压感,让我本能地回手反击——竟然有个笨到家的小贼偷到我头上了——我用力紧抓住他,可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不是哪个骨瘦如柴的孩子,而是个嬉皮笑脸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