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5页)

“这就对了!让他听听你们的声音!”主持人拖着长音,声嘶力竭,“下面出场的是他的对手,来自首都的萨姆逊·米兰德斯!”

站在先登场的那坨人形肌肉旁边,这一个显得既苍白无力又病病歪歪,但他的蓝钢胸甲打磨得耀眼夺目,很是不错。他可能是谁家的支脉子孙,想在角斗比赛中一举成名。他明明应该很害怕,看上去却出奇地冷静。

这个人的姓氏听起来很耳熟,但这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很多银血族都出身名门,家族成员多达数十个。在我们这个地区——卡皮塔谷,居于统治地位的家族姓威勒。不过在我有生之年,还从没见过威勒领主一次,因为他一年也不过出巡一两次,而且从未屈尊踏入过我们这些红血族人的村镇。有一回,我看到了他的船,油光锃亮的,挂着绿金相间的旗子。他是个万生人,当他经过的时候,两岸的树一下子枝繁叶茂起来,花也都从地里钻了出来。我觉得这景色挺美,另一个大点儿的男孩却朝船上扔石头。石块落在河里,所有人都毫发无伤,但他们还是把那个男孩抓进了看守所。

“一定是铁腕人赢。”

奇隆皱了皱眉:“你怎么知道?萨姆逊的异能是什么?”

“管他呢,反正他必输无疑。”我嘲讽着,准备看比赛。

角斗场里响起了铃声,很多人都站起来,翘首以待,但我坐在那儿,用沉默以示抗议。我有多安静,我的内心就有多愤怒。愤怒,还有嫉恨。“我们是神”这句话一直盘桓在我脑海中。

“角斗士们,动起来吧!”

他们确实动起来了,使劲踩着地面冲向对方。角斗比赛是禁止用枪的,所以康托拿了一把短而宽的剑——我看他未必用得上。萨姆逊则没拿武器,只是动了动两手的手指。

一阵低沉的电流嗡鸣声响彻全场。我厌恶它。这声音让我牙齿打战,骨头发抖,震得我就要碎成粉末了。清脆的鸣音响起,电流声戛然而止。开始了。我松了一口气。

几乎瞬间就血溅当场。康托像一头公牛般地碾压而过,一路带起了地上的白沙。萨姆逊试图闪避,想用肩膀迫使康托打滑。但康托速度很快,他一把抓住了萨姆逊的腿,像丢一片羽毛似的,把对手扔到了角斗场的另一头。萨姆逊重重地撞在水泥墙上,尽管叫好声盖住了吃痛的低吼,可他满脸都写着“痛”。还没等他站起来,康托又来了。萨姆逊被高高地举起,像一堆散架的骨头似的被扔在沙地上,接着又被举了起来。

“那家伙是个沙袋吗?”奇隆大笑道,“让他好看!康托!”

奇隆不在乎警卫的面包,也不在乎多施舍的几分钟用电配额,这些都不是他欢呼雀跃的原因。他真正想看的是血——银血族的,银血——飞溅角斗场。那银血乃是我们触不可及的一切,我们无法成为的一切,我们觊觎不得的一切,可奇隆不在乎。他只需要看到那些血,然后告诉自己,银血族也是人,也是可以被重伤被击败的。但我的理解更深一层:银血族的血是恫吓,是警告,是许诺——我们不同,永远都不同。

今天奇隆不会失望的。即便在包厢里也能看得到,那金属般闪着虹光的液体从萨姆逊的嘴里流了出来,映着夏季的阳光,如同一面流淌着的镜子,沿着他的脖颈流进胸甲,像一条小河。

这是银血族和红血族的终极界限:我们的血液,颜色不同。就是这简单的不同,造就了那个更强壮、更聪明、时时处处高我们一等的族群。

萨姆逊啐了一口,口水混着银血,像细碎阳光似的划过角斗场。十码之外,康托紧紧地握住了剑,准备给对手决定性的一击,了结今天的对战。

“可怜的傻子。”看样子奇隆说的没错,那家伙真是个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