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起诉(第4/8页)

海维韦萨像个猛兽一样冲他扑了过去。

“你怎么知道的?”

“我……我不明白。”

“你怎么知道信是从斯泰尔斯寄来的?你注意到邮戳了吗?”

“没……但是……”

“啊,你没注意到邮戳!可你却信誓旦旦地宣称信是从斯泰尔斯寄来的!实际上,可能是其他地方的邮戳?”

“是……吧。”

“虽然这封信写在印了地址的信纸上,可也许是从其他地方寄来的呢?比如,威尔士?”

店员承认这有可能是事实,欧内斯特爵士这才表示满意。

伊丽莎白·威尔斯,斯泰尔斯庄园的二等女佣,说她上床休息之后想起来,没按英格尔索普先生的吩咐那样只是关上门,而是把前门给闩上了。于是她再次下楼去纠正自己的错误。她听见右侧传来一声轻微的动静,于是她偷偷朝过道看了看,看到约翰·卡文迪什先生正在敲英格尔索普太太的门。

欧内斯特·海维韦萨很快就驳回了她的证词。因为招架不住他那无情的逼问,她绝望地自相矛盾起来,于是欧内斯特爵士带着满意的表情又坐了下来。

安妮的证词说的是地板上的蜡烛油,并且看到被告把咖啡端进内室。

审讯结束,第二天继续。

我们一到家,玛丽就强烈地谴责起控方律师来。

“那个可恶的人!他给我可怜的约翰布了一张多大的网啊!他把每件小事都扭曲得面目全非!”

“嗯,”我安慰她,“明天就不一样了。”

“没错,”她陷入了深思,忽然又抬高了声音,“黑斯廷斯先生,你不会认为——当然不可能是劳伦斯了——哦,不,不可能!”

但是我也很迷惑,所以单独和波洛在一起时,我问他觉得欧内斯特爵士的目的是什么。

“啊,”波洛一副欣赏的口气,“他是个聪明人,那个欧内斯特爵士。”

“你觉得他认为劳伦斯有罪吗?”

“我认为他不关心任何事!不,他这么做就是为了搅浑陪审团的脑子,让他们对哥哥还是弟弟做的产生意见分歧。他努力证明,针对劳伦斯的不利证据,和针对约翰的一样多。而且我绝对相信他会成功的。”

审讯重新开始时,探长杰普是第一个被传召的证人,其证词简明扼要。讲述完早期的一些事件之后,他接着说道:

“根据所获得的情报,萨默海警长和我本人在被告暂离房屋期间,搜查了他的房间,在他五斗橱里的一些内衣下面,我们发现了: 第一,一副金丝夹鼻眼镜,和英格尔索普先生戴的那副很相似——”这个已经提交给法庭,“第二,这个药瓶。”

这就是那个已经被药店伙计辨认过的药瓶,一个蓝色的玻璃小瓶,里面有一些白色结晶,标签上写着: “盐酸士的宁。剧毒 。”

警察法庭诉讼以来,侦探发现的最新一条证据是一张长长的、几乎全新的吸墨纸。是在英格尔索普太太的支票簿里发现的,用镜子反照,就会清晰地出现这几个字: “我死后,全部财产都留给我深爱的丈夫阿尔弗雷德·英格……”这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那份被烧毁的遗嘱有利于死者的丈夫。接着,杰普出示了修复后的、从壁炉取出的烧焦纸片,连同在阁楼上发现的胡子,共同构成了他全部的证据。

但是欧内斯特爵士的盘问还在后头。

“你搜查被告房间的时候是哪一天?”

“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正是惨剧之后的一周?”

“是的。”

“你说你在五斗橱里发现了这两样东西,抽屉没上锁吧?”

“是的。”

“你觉不觉得,一个犯了罪的人把罪证放在一个随便谁都能找到的没上锁的抽屉里,这几乎不太可能?”

“可能他是匆忙间塞进去的。”